新疆伊犁河流域喀什河下游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第十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新疆伊犁河流域喀什河下游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第十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新疆伊犁河流域喀什河下游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第十期勘察设计,工程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工程的招标人为伊宁县水利管理总站,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阶段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新疆伊犁河流域喀什河下游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第十期勘察设计,设计内容:对青年渠流经的墩麻扎、温亚尔、愉群温回族乡、青年农场、曲鲁海、吉里于孜镇、吐鲁番于孜乡的渠道防渗及配套渠系建筑物进行设计,包括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施工图等;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需要设计处理的问题(派出驻现场设计代表)等。并协助招标人获得有关部门对各阶段(初设)设计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等工作及工程后续设计所涵盖的所有配套服务。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2设计深度及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达到相应设计阶段的技术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批复。

2.3设计周期:自招标结束之日起,签订合同三个月内完成设计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凡参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设计总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投标人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项目负责人独立承担过与本项目类似的设计项目,具有本项目设计业务所需的技术人员与仪器(软件)设备,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成果管理制度,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承担过类似项目的工程设计,熟悉国家或水利行业本工程涉及专业及相关专业方面的相关技术规范。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该项目投标。

3.2 疆外企业需具备进疆备案册。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市场准入限制期内的企业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4月30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www.xjslt.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15日上午10时30分,地点为伊犁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伊宁市解放路168号泰隆大厦五楼)。

7.2 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经济报》、新疆水利厅网站(http://xjwater.xinjiang.gov.cn/)、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伊犁州水利局网(http://slj.xjyl.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宁县水利管理总站

地 址:伊宁县

联系人:李欲立电 话:133*****23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丽莎电 话:139*****296

10. 监督电话:

伊宁县水务局纪检组: 0999—*******

伊宁县水利管理总站

2017年4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勘察设计 节水改造 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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