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采购装备D包招标公告
2016年度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采购装备D包招标公告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受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2016年度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采购装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2016年度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采购装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DHZ17-028/4Z 三、采购人名称: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 地 址:汉中市汉台区东大街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虎桥西路汉仕公馆A座一单元2304室 联系方式:****-******* 五、磋商内容和要求: 磋商内容:痕迹物证激光发现提取仪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单位需要 项目性质:专项资金 项目预算:人民币55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符合以下资格: 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的经营范围须包含警用装备或警用器材等内容)、税务登记证(国税及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2.供应商须具有公安部颁发的警用器材生产销售认可证; 3、供应商须提供主要产品痕迹物证激光发现提取仪的公安部刑事技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质出具的检测报告及生产厂家针对本产品的授权书(厂家直投不需提供授权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4月20日至2017年4月26日止,每天上午08:00-12:00 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⑴供应商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 ⑵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 2、发售地点:汉中市虎桥西路汉仕公馆A座一单元2304室。 3、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九、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须密封后于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至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5月5日下午15:30。 2、磋商时间:2017年5月5日15:30。 3、磋商地点: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汉中市虎桥西路汉仕公馆A座一单元2303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对外发布。 采购项目联系人:钱锐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 开户行名称:建行汉中莲湖路支行 账 号:6100 1654 4000 5250 0382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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