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运营指挥中心项目已由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投资【2015】19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运营指挥中心档案室库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运营指挥中心位于石家庄市东二环外,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南侧为长江大道,东侧为秦岭大街。 档案室库房位于指挥中心主楼地面以上五层,设计文件楼面活载标准值为12kN/m2,耐火等级:一级;防水等级:屋面为Ⅰ级。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层高4.50m,填充墙(除风道外)采用200厚加气混凝土块,砌块强度等级不低于MU5.0,砌筑砂浆标号不低于M5。 档案库房按功能分主要包含:工程档案库房、招投标文件和合同库房、实物档案库房、影像档案库房、财务档案库房、文书档案库房。 2、项目地点:石家庄市。 3、招标范围: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运营指挥中心档案室库房设备(档案室密集柜、防磁柜、净化消毒恒湿机、环境传感器等,详见用户需求书)采购、安装及调试。 4、交货时间:2017年5月27日前供货、安装、调试完毕,达到交付使用条件(招标人有权对交货时间进行调整,实际交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产品(档案室密集柜)制造商或代理商,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范围。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则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投标授权书,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即:制造商如参与投标,则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制造商如不参与投标,则仅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2 2014年4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产品(档案室密集柜)在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至少有1项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40万元的合同业绩。 6.3 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4 投标人须通过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6.5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6.6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保全或破产状况,经济状况良好。 6.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报名须知 7.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2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格式后附);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报名时,被授权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 7.3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ebggzy.cn/)按照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要求进行资格确认(详询****-********)。 8、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8.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9日至2017年4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8.2 报名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1楼大厅)。 8.3凡通过报名,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成功注册,且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4月19日至2017年4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8.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8.5 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 9、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中心网”上发布。 注: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方北路13号 联系人:张胜利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225室 联系人:曹新颜、齐婧 联系电话:****-******** 附表: 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提供其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注: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不得更改要求的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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