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桶招标公告
垃圾桶招标公告
如东县曹埠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就垃圾桶采购项目进行公告,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经营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曹埠镇五位一体办公室垃圾桶采购项目
二、工程地点:如东县曹埠镇
三、工程概况:采购ST240型垃圾桶600只,包括产品所需的辅材、安装、调试及其售后服务等,预算价11万元。
四、质量要求:
(1)垃圾桶颜色要求为橙红色,垃圾桶上标注“曹埠保洁(正面)”字样。
(2)ST240型垃圾桶外型尺寸长、宽、高规格要求:长720—740 mm;宽580-590 mm;高930-950mm(不含盖);容积:240L;桶体净重≥11Kg (不含盖、插销、轮、轴);全桶总重量:≥15.7Kg(含盖、插销、轮、轴);
(3)材料:100%高密度聚乙烯全新料,添加增强抗紫外线剂。
(4)轴及滚轮装置:轴为金属材质,实心圆轴,轮Φ200mm(加厚),直插止退防盗固定;轮毂及钢圈采用高密度聚乙烯,轮胎外圈采用橡胶材质,滚动噪音小。
(5)桶身壁厚≥5mm;桶口及加强筋壁厚≥6mm;桶盖厚度≥3mm;正面桶口需有双层加强筋。桶底正面底部在注塑生产过程中嵌钢质耐磨钉。垃圾桶标有生产企业名称、电话和出厂年月(模具钢印)
(6)色彩鲜艳,且至少在一年内不褪色。
(7)正常使用情况下2年内如有损坏(不含人为破坏),供应商免费更换、赔偿。
(8)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冲击韧性,桶体载重能力150Kg。
(9)桶体一次性成型,无接缝。
(10)能与本单位现有的环卫车辆翻转机构匹配。
五、工期要求:中标后一周内供货
六、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投标单位需要提供生产厂家的近三年内检测报告(需提供原件);
(3)投标单位如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4)投标人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影响本项目合同货物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评标办法:报名时请携带检测报告,若有所有样品统一寄存在政府大院。开标时,所有投标单位必须保证有样品在场,评委现场查看各投标人所提供的样品,各投标人采取现场报价的方式。根据符合招标单位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报价(指所报总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生产商。出现相同报价由本次招标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样品质量投票确定成交生产商。垃圾桶样品,桶身、滚轮、轴均分开存放,无需安装到位,以便称重。本次采购的垃圾桶上限价为185元/只。
八、报名须知:
1、报名时请携带相应的投标资质材料、检测报告、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4月25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曹埠镇政府大楼三楼最西边,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报名费100元人民币,保证金壹万圆。
3、公告时间:2017年4月19日—2017年4月25日。
4、报名时可以不用携带垃圾桶样品,招标时间在开标前一天以上电话通知。
九、其他要求:
(1)投标人员必须为公司法人或获得授权的代表;
(2)参加投标时必须出示标的物样品(样品颜色要求为橙红色)一件、出示公司营业执照、质量证书、检测报告原件、授权委托书,或其他能证明产品质量、品质的文件原件。
(3)每个投标供应商需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密封完好后带至开标报价现场。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其决标后当场予以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单位暂存,待开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待准时供货、验收合格后全额返回。
(4)若有其他的相关事项及要求,另行通知。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曹埠镇五位一体办公室
联系人:袁小华
联系电话:187*****006
曹埠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蔡砚秋
联系电话:0513—********
如东县曹埠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4月19日
标签: 垃圾桶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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