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洋镇岭峧村东吴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力洋镇岭峧村东吴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受宁海县力洋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宁海县力洋镇岭峧村东吴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进行公开发包,欢迎合格竞包人参与竞包。
1、发包内容: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宁海县力洋镇岭峧村东吴自然村,全村共有60户。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污水管网铺设、检查井、化粪池、微动力净化槽安装、终端处理系统、人工湿地等项目,竣工日期后9个月管网系统及2年终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甲供材料详见合同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项目预算价为648678元(不含甲供材料),发包价为585239元[即总价下浮12.00%,其中运行维护费、出户管户内部分费用及暂列金均未下浮]。(具体详见《发包文件》)
2、竞包人的资格条件:
2.1竞包人资质:
①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2.3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
2.4竞包人须为《关于公布2015-2016年度规模以下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中“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
2.5投标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
③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
2.6竞包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其中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2.7本次招标要求竟包人在3个月内、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1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有意向的合格竞包人可自行从我中心网站下载发包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准备竞包事宜。(本项目适用《宁海县规模以下政府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管理办法》和《宁海县小型工程项目发包管理办法》)。
4、竞包截止时间和竞标会议时间:2017年 4月26日9:00时
5、发包会议地点:宁海县力洋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联系方式:
发包人:宁海县力洋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宁海县力洋镇
联系人: 柴志芳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北斗北路357-2#四楼
联系人:孔赛丽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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