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干线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7年干线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化市2017年干线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公路局以《关于绥安公路堤防站桥新建工程的初审意见的批复》黑路发【2017】27号、《关于绥北公路滕家烧锅桥新建工程的初审意见的批复》黑路发【2017】32号、《关于伊哈公路宝田小桥维修加固工程的初审意见的批复》黑路发【2017】117号、《关于绥安公路火烧桥新建工程的初审意见的批复》黑路发【2017】118号、《关于绥安公路杨家营子桥新建工程的初审意见的批复》黑路发【2017】27号、《关于绥安路堤防站桥新建工程的初审意见的批复》黑路发【2017】120号进行批复。资金来源为交通运输部车购税投资。招标人为:绥化市公路桥梁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绥化市2017年干线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建设地点:北林区、庆安县、安达市。

2.2建设规模:堤防站桥新建2-13m,全长30.54m;滕家烧锅桥新建1-13m,全长18.54m;宝田小桥维修加固2-13m,全长33.54m;火烧桥新建2-10m全长27.54m;杨家营子桥新建1-13m,全长20.54m。

2.3项目概况:堤防站桥位于S304K24+103处,原桥为四类桥,拆除重建 ;滕家烧锅桥位于绥北公路S202 K20+549处,原桥为四类桥,拆除重建;宝田小桥位于伊哈公路G222 K164+051处,原桥上部病害比较严重,经专家评审,上部更换空心板梁、支座、搭板,重做桥面铺装、防撞墙等;火烧桥位于绥安公路S304 K24+928处,原桥为四类桥,拆除重建;杨家营子桥位于S304K104+063处,拆除重建。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绥化市2017年干线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施工。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需满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的相关规定: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10】65号的相关规定: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安全要求:安全无责任事故。

2.6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7年5月15日,交工日期2017年10月15日,总工期154日。

2.7合同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为绥化市2017年干线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施工,划分为1个施工合同段,主要工作内容和合同段划分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合同段

主要工程内容

建设地点

1

A1

绥安路火烧桥新建工程

K24+924.5 桥梁全长27.54m

2

绥安路堤防站桥新建工程

K24+103 桥梁全长30.54m

3

绥安路杨家营子桥新建工程

K104+063 桥梁全长20.54m

4

伊哈路保田小桥维修工程

K164+051 桥梁全长33.54m

5

绥北路滕家烧锅桥新建工程

K020+549 桥梁全长18.54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A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不良业绩;

业绩要求近五年(指2012年1月1日至今):

A1标段:(1)独立完成过3个及以上单个合同造价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公路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的桥梁(新建、改建及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

(2)累计独立完成过桥梁总长度至少500米工程施工;

以上所完成工程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如单个合同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3.3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3.4投标人在最近一个年度信用评价为D级的不得参与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要求投标人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包括备选)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经查询有犯罪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依据黑高法【2017】7号文件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详见附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4月19日至2017年4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至15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号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开具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信用评价网上截图、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图纸2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考察。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在收到澄清与修改后于24小时内向招标代理发送回执确认。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10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号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大厅。招标人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6.3投标人应对所投标段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最高投标限价的2%。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递交截止日期:2017年5月9日15时。投标人应确保上述款项在此日期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上,并将投标保证金(转账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或其收据的彩色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6.4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逾期送达以及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将在(http://)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8.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8.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8.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8.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绥化市公路桥梁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绥化市北城西路16号

邮 编 152054

电 话:****-*******

联 系 人:乔先生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号

邮政编码:150090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招标文件事宜)

****-********(投标保证金事宜)

电子邮箱:dayingzhaobiao@163.com

账户名: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哈尔滨南岗支行

帐号:173*****767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路 干线 绥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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