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询价公告
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昭通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5">二、询价概况2.1、项目名称: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
2.2、项目编号: ZTCG*******。
2.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2.4、采购预算:655250.00元
2.5、不接受超预算报价。
2.6、采购项目标的、数量:
采购单位(盖章): | 填表人(签名): | |||
序号 | 政府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见询价文件货物需求) | 数量(台) | 备注 |
1 | 笔记本电脑 | 18 | ||
2 | 笔记本电脑 | 13 | ||
3 | 台式电脑 | . | 30 | |
4 | 自动传输扫描仪 | 2 | ||
5 | 彩色打印机 | 1 | ||
6 | 彩色打印机 | 4 | ||
7 | 彩色激光打印机 | 1 | ||
8 | 相机 | 2 | ||
9 | 黑白复印机 | 1 | ||
10 | 高清晰耳麦 | 13 | ||
11 | 四合一彩色激光打印、复印一体机 | 4 | ||
注:此表一式三份,采购单位1份,采购单位主管部门1份,财政部门1份。 |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4.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自然人除外);
4.3、提交《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2015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证明原件;
4.4、提交《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2015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证明原件;
4.5、提交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
4.6、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五、********5">资格证明文件的递交:5.1按本邀请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5.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8:30至2017年4月27日9:00(北京时间)。
5.3、资格证明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评标室。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证明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确定邀请供应商:
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昭通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路涛
联系电话:135*****608
地址:昭阳区珠泉路155号
采购代理机构: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王应荣
联系电话:****-*******
地 址:昭阳区团结路东延线昭通市公共资源交中心
本公告同时发布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http://www.ynggzyxx.com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3">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询价邀请公告********4">一、询价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昭通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5">二、询价概况2.1、项目名称: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
2.2、项目编号: ZTCG*******。
2.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2.4、采购预算:655250.00元
2.5、不接受超预算报价。
2.6、采购项目标的、数量:
采购单位(盖章): | 填表人(签名): | |||
序号 | 政府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见询价文件货物需求) | 数量(台) | 备注 |
1 | 笔记本电脑 | 18 | ||
2 | 笔记本电脑 | 13 | ||
3 | 台式电脑 | . | 30 | |
4 | 自动传输扫描仪 | 2 | ||
5 | 彩色打印机 | 1 | ||
6 | 彩色打印机 | 4 | ||
7 | 彩色激光打印机 | 1 | ||
8 | 相机 | 2 | ||
9 | 黑白复印机 | 1 | ||
10 | 高清晰耳麦 | 13 | ||
11 | 四合一彩色激光打印、复印一体机 | 4 | ||
注:此表一式三份,采购单位1份,采购单位主管部门1份,财政部门1份。 |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4.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自然人除外);
4.3、提交《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2015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证明原件;
4.4、提交《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2015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证明原件;
4.5、提交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
4.6、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五、********5">资格证明文件的递交:5.1按本邀请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5.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8:30至2017年4月27日9:00(北京时间)。
5.3、资格证明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评标室。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证明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确定邀请供应商:
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昭通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路涛
联系电话:135*****608
地址:昭阳区珠泉路155号
采购代理机构: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王应荣
联系电话:****-*******
地 址:昭阳区团结路东延线昭通市公共资源交中心
本公告同时发布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http://www.ynggzyxx.com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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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办公设备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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