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工厂涂装车间项目总协调国外专家项目协调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WZZB-2017-93
1、本招标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工厂涂装车间项目总协调国外专家项目协调管理服务已获得
机械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文件批准,招标人为
机械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名称: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工厂涂装车间项目总协调国外专家项目协调管理服务
2.2招标范围:国外专家项目协调管理服务
2.3服务期限:2017年8月1日入场计算,共11个月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具体见技术要求。
2.5项目地点: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工厂涂装车间
3、投标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均可参加报名:
3.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范围含管理服务)。
3.2近三年具有从事合资汽车行业技术服务咨询业绩(2014年-2016年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证明材料);
3.3外专人员须有合资汽车行业规划支持工作经验三次以上,具备德语及英语的口译、笔译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2016年财务审核报告)或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注:①合同主体方为本次投标人自身,投标人母公司、子公司或兄弟公司的业绩无效。
②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合同等证明资料如不能明确体现本条规定的内容,须提供一份针对该业绩合同的书面说明,说明中须同时载明业主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供招标人核实。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被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在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凡有资格的投标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告第3条所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到招标公司登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与投标的本地企业及外省企业均可以将报名资料盖公章彩色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进行网上报名,同时须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电话确认相关资料是否合格。
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需投标人以个人或投标人基本账户形式存入收款人指定银行账户,不收取现金)。
5、投标申请人可从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锦程大街2769#) 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至2017年4月25日,每天上午8 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 时00分(节假日休息)。
6、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1日13时30分。
7、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下列媒体上发布:
---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 http//zb.jljsw.gov.cn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机械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旭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
邮 编: 130011 联系人:曲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18@qq.com
银行帐号:
****************843 行号:
********012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驻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支行
注:招标邀请内容如有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工厂涂装车间项目总协调国外专家项目协调管理服务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