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民县生活垃圾处理及中转站建设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裕民县生活垃圾处理及中转站建设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裕民县生活垃圾处理及中转站建设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裕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采购人地址:裕民县塔斯特西路18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裕民县生活垃圾处理及中转站建设项目。

项目规模、内容:续建垃圾填埋场一座,日处理生活垃圾近期为85吨,远期为115吨,并配套垃圾场地表辅助设施及填埋设备。新建日处理100吨规模的生活垃圾转运站1座;新建生活垃圾收集彩板房50座,并配套设置垃圾箱300个;新建垃圾收集点100个并配套垃圾压缩设备。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裕民县生活垃圾处理及中转站建设项目为民生项目,涉及面广,项目投资较大,该项目的实施将对裕民县垃圾处理能力改善、环境卫生改善,解决当前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构建和谐社会发挥重要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申请本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由裕民县荣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提供。该公司是经裕民县工商局批准、国资委授权的以国有资产投资为主体的国有公司,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较强的融资能力。目前裕民县荣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已就本批项目开展了大量前期工作,对项目较为熟悉,已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裕民县支行多轮洽谈,达成融资贷款合作事宜,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本工程项目。

五、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裕民县荣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塔城地区裕民县塔斯特西路18号住建局办公楼4楼

联系人:杨宏辉 联系电话:133*****182

六、公示期限:

据《关于转发财政部的通知》(新财购[2014]2号)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要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即2017年4月20日起至4月26日。

任何供应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七、采购人、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序号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人

裕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塔斯特西路18号

刘晓雄

133*****106

财政部门

裕民县财政局

裕民县财政局

罗小琴

曹丽珍

****-*******

2017年4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转站 生活垃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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