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师土地利用总规划(2010-2020)》调整完善招标公告

《第八师土地利用总规划(2010-2020)》调整完善招标公告

一、采购单位名称:第八师石河子市国土资源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第八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

三、采购项目内容:第八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

四、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1、为深入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统筹安排各行业各类用地,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源厅函〔2016〕1096号)、《关于下达师(市)、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调整方案的通知》(兵规划领字〔2016〕2号)(以下简称“兵团指标调整方案”),在《第八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中期实施评估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师土地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坚持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编制《第八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以下简称“《规划》调整完善”)。

2、本次调整完善目的是落实兵团指标调整方案要求,制定第八师土地利用目标,优化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与空间布局,统筹安排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项目,科学划定土地利用功能区,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进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通过制定区域土地利用政策,调控和指导团场土地利用,制定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保障和促进“十三五”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信息化和基础设施现代化“五化”同步发展,建设“大绿大美、天上人间”第八师石河子市。

3、本规划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原基础数据需变更到统一的时点,其成果必须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进行数据库质检和验收,因石河子国土资源规划勘测设计院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的分院,故委托石河子国土资源规划勘测设计院承担此项工作。

五、拟定供应商:

拟定供应商名称:石河子国土资源规划勘测设计院

拟定供应商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建设路20号

联 系 人:任丽萍

联系电话:********50

六、专业人员的论证意见:

论证意见一:

1、第八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工作的任务是全面落实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下达的调控指标和任务,为第八师实现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和生态环境建设提供用地保障;

2、制定土地利用的方针和目标,落实各类农用地、建设用地的调控指标,划定生态保护空间;

3、优化调整区域内土地利用结构、布局与主要用地规模,做好基本农田、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的布局优化;

4、石河子国土资源规划勘测设计院在兵团国土资源规划利用领域技术力量较好,可以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用地规划,保障八师发展用地需求。

专家姓名:徐万生职 称: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咨询研究中心

论证意见二:

1、本规划经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市域内城乡建设、土地整治等土地利用活动,必须符合本规划。

2、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明确耕地保护责任,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和集约用地责任的考核体系,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需要与相关部门“十三五”规划相衔接,以保证规划的可操作性;

4、石河子国土资源规划勘测设计院熟悉当地情况,且具备独立开展规划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建议此项目由石河子国土资源规划勘察设计院承担。

专家姓名:杨磊职 称:讲师

工作单位:新疆农业大学

论证意见三:

1、“十三五”时期是第八师快速发展的时期,按照“城市南拓,贯通东西、提升中区”的发展原则,坚持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相结合,启动兵地融合、石河子市扩区等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着重加强老城区、高新区的空间结构优化,优化新型市、区、镇布局,构筑以新型城镇化为支撑的新格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有利于保障城镇发展建设。

2、结合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保护基本农田,同时为城市发展预留发展空间。

3、石河子国土资源规划勘测设计院有乙级规划资质,具备较好的规划技术力量和完善的软、硬件设备,能够较好地完成此项工作。

专家姓名:吴彦山职 称:讲师

工作单位:新疆农业大学

七、公示期限: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购[2014]2号)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规定,确定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17年 4 月 20 日起至 4 月 27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并同时抄送石河子市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

八、供应商预报价: 50 万元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靳红军联系电话: ****-*******

采购办联系电话:****-***********-*******




第八师石河子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 4 月 20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规划 土地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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