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乌高速辛口互通立交工程第三方质量抽检试验检测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荣乌高速辛口互通立交工程第三方质量抽检试验检测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荣乌高速公路辛口互通立交工程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荣乌高速公路辛口互通立交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津交发[2016]35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以 《天津市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书》(GL*******)批准,项目业主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20%、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三方质量抽检试验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荣乌高速公路与新104国道相交处,为荣乌高速上增设一处快速出入口,本立交设置5条匝道,设置匝道收费站一处,A匝道上跨荣乌高速公路主线,为单喇叭互通式立交。主线设计范围:K759+150.982~K760+199.916,主线全长1048.934m,本项目由5条匝道组成,总长3.7公里。
2.2服务周期
自签订合同起至荣乌高速辛口互通立交工程全线通过验收止
2.3招标范围
荣乌高速辛口互通立交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第三方质量抽检试验检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须具备交通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额不少于70万元的高速公路检测项目,并在人员、设备仪器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0日至2017年4月2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奥城商业广场A3写字楼三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事业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1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梓苑路5号 | 地址: | 南开区宾水西道奥城商业广场A3写字楼三层 |
邮编: | 300384 | 邮编: | 300381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联系人: | 逯海迪 | 联系人: | 曲平 |
2017年4月20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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