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专项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7年专项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天津市2017年专项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2017年专项工程机电工程已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包含津蓟高速公路、蓟平高速公路、滨保高速公路、塘承高速公路、津宁高速公路、长深及滨石高速公路、荣乌高速公路、津港高速公路、津晋高速公路、京沪高速公路、津沧高速公路(北段)等高速公路专项工程机电工程。本项目是在现有机电系统的基础上进行的功能升级改造,既包括新增系统的软硬件配置,又包括对现有机电系统硬件、软件的改造,还包括对相关土建、安全设施的改造,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主线收费广场增加广场摄像机改造;
2.收费站票务室增加摄像机改造;
3.宝坻温泉城收费站线缆传输改造;
4.增加服务区屏、站前屏改造;
5.ETC车道设备改造;
6.情报板更换控制单元改造;
7.收费站入口增加LED屏改造;
8.增加通信机房环境监控设备改造;
9.更换车牌识别改造;
10.电视墙面板改造;
11.绿通摄像机改造;
12.更换阻车器改造。
2.2本次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工程内容为:在现有机电系统的基础上进行的功能升级改造施工,包括相应供货、运输、交付、安装、开通、测试、试运行、培训、文件和24个月免费缺陷责任期等全套服务。
2.3实施地点:本工程座落在天津市。
2.4计划施工工期:2017年6月10日~2017年9月8日,共计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一项高速公路交通工程机电系统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依据《最高检察院公布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暂行规定》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备选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备选项目总工)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0日至2017年4月26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若为新版证书且二维码经扫描能显示资质信息,无需提供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前往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望海大厦1号楼4门302购买招标文件。上述所有证件均应为有效证件,无论任何原因正在办理中的证件或证明均不作为有效证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1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梓苑路5号 | 地址: | 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望海大厦1号楼4门302 |
邮编: | 300384 | 邮编: | 300143 |
联系人: | 秦工 | 电话: | |
电话: | 传真: | ||
联系人: | 姜林 | ||
2017年4月20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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