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冲村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竞租招标公告

新冲村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竞租招标公告

鉴于省投新冲村土地整治项目大田整理基本结束,经涉关地块村民会议表决意见和盐东镇人民政府同意,由盐东镇新冲村村民委员会统一组织对外公开招标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七个标段,标段位置见草图。

一标段:DY1、DY2、DY3、U型渠合计面积393.55亩(其中U型渠2.03亩)。东至:新冲副林带,南至:郑荣国后,西至:前进副林带,北至:农庄路。

二标段:DY4、DY5、U型渠合计面积430.33亩(其中U型渠1.46亩)。东至:艳阳林带,南至:跃进河,西至:丰产大沟,北至:新冲灌河。

三标段:DY6、DY7、DY8、U型渠合计面积457.93亩(其中U型渠1.77亩)。东至:农庄路,南至:加谷三中沟,西至:艳阳林带,北至:跃进河。

四标段:DY15、DY17、U型渠合计面积533.24亩(其中U型渠1.95亩)。东至:西子午,南至:艳阳大沟,西至:加谷林带河,北至:加谷二中沟。

五标段:DY13、DY14、DY16、U型渠合计面积529.83亩(其中U型渠2.07亩)。东至:加谷林带河,南至:艳阳大沟,西至:桂英港,北至:向阳河。

六标段:DY9、DY10、DY11、U型渠合计面积292.11亩(其中U型渠0.85亩)。东至:加谷副林带河,南至:加谷二中沟,西至:桂英港,北至:向阳河。

七标段:DY12面积107.81亩。东至:西子午,南至:农庄路,西至:农庄路,北至:向阳河。无U型渠。

注:上述流转招租土地面积中不含条沟、生产路面积。签订中标合同前,由招标方负责与标段内各承包户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签订中标合同时,由招标方负责交地给中标方;签订中标合同后,由招标方与各标段承包户发生经济往来,中标方与标段内承包户无任何瓜葛。

2、流转期限:11年,流转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合同到期时,若有当季农作物未收割的土地,待收割后将土地交给招标方,延期天数的流转金按年中标价除以360天乘以实际延期天数计算;承包期结束时,中标方负责无条件恢复招标时原貌、清除各种配套设施和机械设备等。

3、招标底价:每亩每年800元竞价发包,每年4月30日前承租人必须缴纳上半年租金,8月30日前承租人必须缴纳下半年租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资格的法人、自然人。

2、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有关部门认定的不良记录。

三、报名时间及招投标文件获得

投标人在2017年4月20日至2017年4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期间,由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范公路89号,联系电话****-********)委托盐东镇农村产权交易站沈宗伟(盐东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大厅一楼,联系电话:139*****692)代收报名资料(初审)、报名费(200元/标段)和投标保证金。领取招投标文件及澄清通知的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需提交:

⑴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法人授权书原件

⑷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上述复印件需自然人签名。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报名时应向招标方指定账户缴纳1-6标段5万元、7标段2万元的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取得中标资格后违约,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如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果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2、报名截止前向新冲村指定账户足额汇入投标保证金(户名: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新冲村村民委会,开户行:盐城农村商业银行盐东支行,账号:****************078486) 。

3、法人交纳投标保证金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交至指定账户(投标人如是自然人,则可从个人账户交至指定账户),并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现金不予接收),不得由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代为交纳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截止前汇入指定账户,由于投标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六、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自行核实各标段内的实际土地面积(含U型渠面积),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安全自行负责,

2、凡参加投标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确认了拟出租地块现状、要求等,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标的物情况为名提出疑义,招标人及公告人等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七、中标须知:

1、农户土地流转期限内,中标人在土地原有权属不变,承包期内农户享受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归农户所有,中标人只要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土地流转金,招标人不得干扰中标人正常土地经营。

2、中标人在土地经营过程中,可享受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之外的国家其他项目补贴。

3、土地流转期间,中标人在合支付合同约定的土地流转金的前提下,一切经营盈亏均由中标人负责。

4、中标人不得改变流入土地的农业用途,如需改变地况原貌,必须经招标人同意,按照相关审批要求,取得合法规划、用地等许可后,方可实施。

5、中标人如将中标地块转包第三方经营的,中标人须向招标人一次性交足承包期内的全部流转金后,由第三方向招标人作出中标人履行义务的书面承诺,并由中标人签字担保。中标人和第三方签订的转包协议报招标人备案。

八、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九、招投标监管机构: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电话:****-********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新冲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浦金奎

联系电话:137*****986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宏旺

联系电话:180*****261

2017年4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承包经营权 农村集体土地 亭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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