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克斯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特克斯镇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特克斯镇环境卫生工程)招标公告

特克斯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特克斯镇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特克斯镇环境卫生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特克斯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特克斯镇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特克斯镇环境卫生工程)经特克斯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特发改[2016]22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特克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特克斯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特克斯镇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特克斯镇环境卫生工程)

2.2 项目建设地点:特克斯镇

2.3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约为4371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自筹。

2.4 采购规模及内容:在县城内采用地埋式垃圾收集箱进行生活垃圾的收集,共设置地埋式垃圾收集箱35座,设计采用融合易经元素的果皮箱1600个。新购垃圾收运等相关车辆25辆,垃圾箱100个。

标段划分:本次工程共划分为四个标段。

一标段:垃圾推土机1台,铲车50型1台(配备重型铲雪板),滑移装载机 4台(配备抛雪头及扫雪刷)。

二标段:撒布机1台、道路洗扫车3台(配备自带动力扫雪刷),道路干扫车2台(配备自带动力扫雪刷),20立方绿化喷洒车1台(配备铲雪板),垃圾渗液收集车5立方米1台,双桥翻斗车2台(配备自带动力扫雪刷及铲雪板),果皮箱压缩车5吨1辆,垃圾压缩车8吨2辆。

三标段:皮卡车5辆,高空作业车1辆。

四标段:船式垃圾箱100个,果皮箱1600个,地埋式垃圾箱35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且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3.2凡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人应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3.3凡参加一标段至三标段的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对应的生产制造资格或供货经验、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相关服务,所投环卫类车辆及公路养护类车辆须在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经销商的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并且所投产品在其经营范围内;投标人产品必须取得国家相关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投标人产品须通过中国国家强制产品CCC认证。经销商须具有设备生产厂家出具的合法唯一有效授权。如提供进口设备需提供中国区总代理唯一授权、整机进口报关单和完税证明及相关资料(扫描件加盖鲜章)。

3.4凡参加四标段的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对应的生产制造资格或供货经验、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相关服务,经销商及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并且所投产品在其经营范围内;经销商须具有垃圾箱、果皮箱生产厂家出具的合法有效授权。

3.5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多家供应商,只允许其中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报名时所需携带资料

4.1凡有意参加第一至三标段的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商的须提供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三证合一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中国国家强制产品CCC认证证书原件、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提供近三年(2014-2016)类似两项及以上业绩原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如提供进口设备需提供中国区总代理唯一授权、整机进口报关单和完税证明及相关资料(扫描件加盖鲜章)。

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需携带有效的厂家授权经销代理书原件,经销商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三证合一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并同时提供厂家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三证合一除外)、中国国家强制产品CCC认证证书原件、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提供近三年(2014-2016)类似业绩两项及以上原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如提供进口设备(需提供中国区总代理唯一授权、整机进口报关单和完税证明及相关资料(扫描件加盖鲜章)。

4.2凡有意参加第四标段的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商的须提供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三证合一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产品合格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提供近三年(2014-2016)类似业绩两项及以上原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

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需携带有效的厂家授权经销代理书原件,经销商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三证合一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并同时提供厂家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三证合一除外)、产品合格证书原件、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提供近三年(2014-2016)类似业绩两项及以上原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

4.3报名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三套并加盖生产商及经销商鲜章,原件携带齐全备查(以上证件且在有效期内,不接受公证件)。

4.4招标人有权要求各投标人提供更为完整、更详细的投标人资料,以便资格审查。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0日至2017年4月26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10:00 时至 14:00时,下午 15:30时至 19:30 时(京时),报名地点:伊宁市合作区350号九城商务楼3楼313室。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7年4月27日至2017年5月1日,每日上午 10:00 时至14:00 时,下午15:30 时至 19:30时,在伊宁市合作区350号九城商务楼3楼313室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6.3投标保证金:一标段12万元整、二标段20万元整、三标段10万元整,四标段8万元整,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晚报、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特克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刘湘林 电话:159*****89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亚丽 电话:147*****815

监督部门:特克斯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电话:****-*******


标签: 环境卫生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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