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低保入户复核工作招标公告

宁海县低保入户复核工作招标公告

宁海县民政局宁海县低保入户复核工作项目的采购公告
公告次数:1
发布日期:2017-04-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宁海县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海县民政局宁海县低保入户复核工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NBGODOZB417030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

服务期限

采购预算

宁海县低保入户复核工作

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低保复核,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复核报告并验收通过。

156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特定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日期:2017年4月20日至2017年5月8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地点: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县学勉路1号金融中心2号楼1100室)。

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格式见附件;

2.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注:通过邮箱报名供应商提供扫描件,附带报名费缴纳凭证。

八、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供应商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其他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2014年4月20日至2017年4月20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供应商投标资格。“告知函”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 ********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供应商应于2017年5月9日16:00时前缴纳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各投标单位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提交(注明项目编号、资金名目)。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海支行

帐 号: ****************0256

户 名: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缑城咨询分公司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5月11日14:00;

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详见大厅公告);

响应方应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5月11日14:00;

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详见大厅公告);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海县民政局

联系人:任工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宁海县学勉路1号金融中心2号楼1100室

业务联系人:张海强、龚煜橙 、徐懿轩

业务联系电话:****-********

邮箱:nbgt002@163.com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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