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村樱桃专用有机肥4次招标公告

新民村樱桃专用有机肥4次招标公告


各供应商:

大邑县鹤鸣乡新民村樱桃专用有机肥采购项目,按照大农林【2016】125号文件要求,经成农办【2016】146号文件批复,且我村于12月29日,村议事会表决通过实施该项目;项目业主:新民村村民委员会;资金来源:市农委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一、请各供应商以《新民村樱桃专用有机肥采购清单》(详附件)为标准制作报价书,所有内容不得有涂改,若有改动应在改动处加盖公章,递交资料时应密封,并在接缝处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在四川省境内注册,具有以复混肥生产、经营为主营的企业,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有效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信誉要求:该公司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5、此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相关事项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 4月 20日至 2017 年4 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17时0分止。

四、 报价书的递交

4.1 报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7 年4月 27日 10 时00分,地点:大邑县鹤鸣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所。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本招标所不予受理。

五、评定成交供应商标准: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且采购数量最多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供货时间及地点:请于签订合同十五日内供货,交货地点:大邑县鹤鸣乡新民村村委会

告在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成都市基层公开综合服务监管平台网站、鹤鸣乡新民村村务公开栏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邑县鹤鸣乡新民村村委会

联系人:冉女士 电 话: 135*****525

说明:首次注册供应商应在注册成功后携带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原件和扫描的电子文档(JPG格式)到交易中心受理组织窗口(704室)进行身份核实,开通注册账号。报名成功后,重新登录平台,在报名管理中下载相应项目的招标文件。

大邑县鹤鸣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所

2017.4.2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有机肥 专用 樱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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