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绿化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受泰州市姜堰区马庄卫生院委托,以询价方式采购马庄卫生院绿化配套工程项目,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本次询价采购货物分为1个分包,工程名称、技术参数、数量等情况如下表:
包号 | 货物名称、技术参数等要求 | 数量 | 预算价 | 供货时间 |
一分包 | 马庄卫生院绿化配套工程: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 | 详见附件1 | 8万元 | 签定合同后15日历天内完工,苗木栽植,养护期三年。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其经营范围须具有所响应产品的经营业务;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参加报价,不得将项目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4)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询价保证金
1、询价保证金的缴纳:本次询价采购一分包保证金为1500元整。其中:持有《诚信保证金证书》的报名人不需缴纳,只需提供加盖投标人企业印章的《诚信保证金证书》复印件;无《诚信保证金证书》的报名人询价保证金缴纳方式:从单位基本账户银行电汇或网银,提交时间:须于2017年5月3日上午9:00前,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须提交询价保证金有效银行汇款单据,逾期未缴视为放弃报价资格。银行汇单上应注明参与报价项目名称及询价采购项目编号。
账户名称: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名称:江苏姜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达支行
2、询价保证金的处理:持有《诚信保证金证书》的投标人按《政府采购实行诚信保证金暂行办法》(姜招管办[2010]8号)执行。无《诚信保证金证书》未成交投标人的询价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成交投标人的询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退还。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查处确认的:未取得《诚信保证金证书》的投标人其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取得《诚信保证金证书》的投标人从所缴纳的诚信保证金中抵扣。
(1)报价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其询价响应文件;
(2)投标人有扰乱投标市场秩序或存在相互串通报价行为;
(3)投标人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或拒签合同;
(4)在未征得使用方同意的情况下,拖延交货;
(5)交货质量及服务与询价公告要求或者报价函中承诺不一致的;
四、报价要求
1、如采购人所采购的项目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报价人应在询价公告发布后1日内向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疑问,以便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及时更正询价公告。
2、参与报价的项目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
3、投标人的报价须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
4、投标人报价函中承诺的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公告规定。本项目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所签订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地点在泰州市姜堰区境内。
5、投标人必须按报价函规定样式对所参与的分包进行报价,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按各分包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同时在各分包密封袋上注明所投分包号。否则作无效处理。
6、投标人可在报价函的同时附以下资料(仅供询价小组评审时参考):
(1)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2)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五、询价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询价公告要求编制询价响应文件,询价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正副本单独装订成册,询价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2、询价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3、询价响应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4、询价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询价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六、报价须知
1、响应文件由响应函、营业执照复印件、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人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本询价公告及采购需求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其他资料、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等内容组成,具体要求详见附件询价响应文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响应人为持有《诚信保证金证书》的投标人,可不提供营业执照,但须提供《诚信保证金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成交投标人确定方法:在符合资格要求、采购需求及报价函要求等规定和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按照各分包总报价最低成交的原则确定成交投标人;若报价相同,则采取抽签形式确定投标人。
3、无效响应文件的确认:
报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响应文件无效:
(1)未按规定交纳询价保证金的;
(2)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3)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4)不具备询价公告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5)响应文件未按询价公告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
(6)响应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7)响应文件中有询价公告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8)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9)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的;
(10)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11)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12)项目(分包)总报价超过本项目(分包)预算的;
(13)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格证明文件等);
(14)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公告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4、报价函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投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合同见证。询价公告、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5、投标人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在报价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经区政务办派驻监察室查实后将有可能受到列入“黑名单”、网上通报等处理。希望各投标人在认真阅读询价公告各条款后慎重进行报价。
6、投标人应当查看询价公告中的货物能否按采购需求和供货时限供货,如不能满足,则不应进行报价,否则如果成交后不能供货将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询价保证金没收、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影响投标人资信等级考评甚至可能被列入“黑名单”等)。
7、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进场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70%,余款扣除10%的质保金3年后付清,不计利息。
8、中标(成交)人在领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前,按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苏价服【2014】383号的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单位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9、凡参加本次报价的投标人一律视为接受本次询价公告中各项条款要求。
七、响应截止时间和地点
响应人应于2017年5月3日上午9:00前(不接受邮寄和传真报价),将询价响应文件送达到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室,逾期送达拒绝接收。
八、询价时间和地点
2017年5月3日上午9:00整,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88号(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 二 室。)
九、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联系人:吕阳,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泰州市姜堰区金湖湾花苑200号),邮政编码:225500。
2、采购人:泰州市姜堰区马庄卫生院,联系人:顾先生,联系电话:137*****189,邮政编码:225500。
泰州市姜堰区马庄卫生院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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