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气脱硫含盐废水系统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烟气脱硫含盐废水系统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青岛炼化公司烟气脱硫含盐废水系统改造项目

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青岛炼化公司烟气脱硫含盐废水系统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炼油事业部以石化股份炼发〔2017〕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青岛炼化公司烟气脱硫含盐废水系统改造项目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青岛炼化公司烟气脱硫含盐废水系统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青岛炼化公司生产厂区内。

2.3建设规模:主要内容为新增60立方米/小时CFB锅炉和催化裂化的烟气脱硫脱硝含盐废水处理单元,采用美国EnScrub技术,新增180立方米/小时动力中心循环水排水和化学水排水处理单元,采用短程硝化与反硝化技术。项目工程内容包括新建60立方米/小时除氨氮+COD、氨氮、硝态氮和COD反应池各1座、均质罐和澄清池各1座;新建180立方米/小时生物反应池1套、多级絮体沉降系统1套、PH调节池1座、加药间1座。按照COD120mg/L、总氮50mg/L、总硬1500mg/L、总磷3mg/L做动力中心排水单元的设计。视系统内企业高硬度污水除硬工艺的应用情况再确定实施多级絮体沉降单元。安装石灰溶解池泵、碳酸钠溶解池泵、碳源溶解池液下泵共6台改自吸泵。

2.4建设投资:总投资5293.86万元。

2.5计划工期:185天(自开工日期始至计划中交日期止),主要工期节点: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5月30日;

计划中间交接日期:2017年11月30日;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烟气脱硫含盐废水系统改造项目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3年以来有1项及以上(含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石油化工行业同类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工程交竣工报告等复印件);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见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7)近三年(2013年以来)无重大诉讼纠纷;无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需提交近三个月以来(2017年1月-3月)在本企业的社保缴费证明,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2013年以来有1项以上(含1项)石油化工工程项目经理执业业绩,(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工程交竣工报告等复印件);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高级技术职称,2013年以来有1项以上(含1项)石油化工工程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工程交竣工报告等复印件、建设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等);

(3)安全负责人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3年以来有1项以上(含1项)石油化工工程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工程交竣工报告等复印件、建设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等);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7年4月21日至2017年4月28日(工作日,每天9时00分至16时00分);

(2)购买地点:南京栖霞区甘家巷南京炼油厂7号路招投标中心(途安酒店院内北一楼)。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现金),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附件1);

(5)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行号、帐号和联行号(附件2)。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0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建议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2017年5月18日8时30分至9时30分。

6.2截止时间:2017年5月18日9时30分。

6.3递交地点:南京栖霞区甘家巷炼油厂7号路招投标中心(途安酒店院内北二楼)。

6.4特别提醒:

(1)本项目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网址:https://ebidding.sinopec.com)上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标,请潜在投标人首先办理注册入库手续,加入投标人库,成功后申领企业CA,并在相应招标项目上报名参加投标,报名成功后前往指定地点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并在交易系统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软件安装成功后,运行插件检测工具,确保系统环境、插件配置完整。

(3)加密电子文件,由投标人自行交易系统递交,通过模拟解密,测试加密文件解密的有效性。开标时需自行携带电脑,自备无线网络、企业CA参与投标,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请提前20分钟到达开标场所。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7年5月18日9时30分。

7.2开标地点:南京栖霞区甘家巷炼油厂7号路招投标中心(途安酒店院内北二楼)。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千山南路827号;

邮编:266500;

联系人:王忠贤;

电话:****-********,158*****791

传真:****-********

电子邮箱:wangzhongxian.qdl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甘家巷炼油厂7号路招投标中心(途安酒店院内北1楼);

邮编:210033;

联系人:童斌、刘显卓;

电话:***-********150*****738

电子邮箱:tongb.jlsh@sinopec.com、liuxz.jlsh@sinopec.com。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招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1日

附件1: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招标项目名称及类别

青岛炼化公司烟气脱硫含盐废水系统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STC-JL-2017-N040

规定发售地点

南京市栖霞区甘家巷炼油厂7号路招投标中心(途安酒店院内北1楼)

规定发售时间

自2017年4月21日起,至2017年4月28日止

(工作日:每天9时00分至16时00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固定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投标人购买人

姓 名

身份证号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

传 真

电子邮箱

投标标段

购买时间

年月日时分

发售人


附件2开票信息登记表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纳税人名称:

地址: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

开户银行联行号:

银行账号:

银行预留电话:

单位(盖章):





标签: 废水 脱硫 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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