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智能枪库建设等采购、台儿庄区检察院办公楼及派驻检察室维修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智能枪库建设等采购、台儿庄区检察院办公楼及派驻检察室维修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
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
联系人:尹主任 联系电话:****-*******
地址:台儿庄区金光路139号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钟主任联系电话:****-*******
地址:台儿庄区文化路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华伟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sdzzhwzb@163.com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振兴南路幸福社区41号楼
三、项目名称、编号、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智能枪库建设等采购、台儿庄区检察院办公楼及派驻检察室维修维护项目
项目编号:ZZTEZGPGK-2017-28
采购内容:
A包: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舆情秘书采购,本包控制价:11.1万元;
B包: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信息综合采集查询设备采购,本包控制价:113.6万元;
C包: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食药环实验室设备采购,本包控制价:49.137万元;
D包: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指挥中心及办案区设备采购,本包控制价:41.2426万元;
E包: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机房及办公设备采购,本包控制价:28.91348万元;
F包: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智能枪库管理建设项目,本包控制价:38.4640万元;
G包: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及派驻检察室维修维护项目,本包控制价:35万元;
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3、F包: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为保证项目整体的联动性及兼容性,供应商必须是智能枪弹柜、防尾随联动门的生产厂家,以上产品均需通过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或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具有检验报告及智能枪弹柜产品的强制性认证证书;智能枪弹柜必须能与市局现有管理软件无缝对接,投标人中标公告发布两日内与枣庄市公安局现有枪弹柜管理软件测试对接,并由枣庄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出具对接测试成功证明;
4、G包: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施工能力,必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在本单位注册并缴纳社保;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时间:2017年4月20日至2017年4月26日,上午8:30至11:30 ;下午14:00至16: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枣庄市市中区振兴南路幸福社区41号楼;
3、方式:现场发售;
4、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售后不退。
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携带有效的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税务登记证副本、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⑤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⑥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B包另需提供:山东省公安厅刑事指纹系统开发商出具的兼容性证明文件。
F包另需提供:智能枪弹柜、防尾随联动门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或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智能枪弹柜产品的强制性认证证书。
G包另需提供: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社保机构出具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份在本公司缴纳社保证明。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
备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报价现场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购买采购文件前请先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七、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17年5月12日上午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枣庄市台儿庄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八、开标日期:2017年5月12日上午09: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枣庄市台儿庄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九、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枣庄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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