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北京市监测井建设工程第3标段招标公告
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北京市监测井建设工程第3标段招标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水利部水文局(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委托的招标人北京市水文总站(以下简称“委托招标人”)委托,对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北京市监测井建设工程第3标段(以下简称“本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愿意承担本项目的投标人投标。
一、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于中央预算内投资。
二、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发改投资[2015]1282号)和《水利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水总[2015]250号)基本同意报送的项目初步设计。工程总体建设任务为:建设国家地下水监测中心1个、流域中心7个、省级(含新疆建设兵团)监测中心和信息节点63个、地市分中心280个;监测站点共计20401个、相应配套地下水位信息自动采集传输设备20401套等;该工程总投资为222218万元,其中水利部门110262万元,监测站点10298个。
本标段的建设内容为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的一部分,即北京市监测井建设第3标段,投资金额为484.75万元 。本标段的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监测站建设共37处及配套辅助设施建设等工作(详见“第一篇招标公告第三条招标内容”)。
三、招标内容
1、新建监测井共37处,分布在昌平区、延庆区。钻探总进尺共3375米,管材类型外径146mm、壁厚7.5mm无缝钢管,具体见第六篇“技术条款”第4条估算工作量,表4-1新建监测井及辅助设施工作量表。
2、配套辅助设施
井口保护设施、水准点、标示牌各37 处。具体见第六篇“技术条款”第4条估算工作量,表4-1新建监测井及辅助设施工作量表。
3、占地或管护
做好每个监测站占地或管护、施工占地及施工道路等有关工作,提交监测站占地或管护协议(特殊情况另行说明)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计划工期:124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5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9月20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一项资质条件:
(1)工程勘察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业务范围: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
(2)地质勘查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乙级及以上或地质钻探乙级及以上);
(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4)水利凿井技术甲(壹)级资质或水利凿井单位甲(壹)级资质或凿井工程专业承包甲(壹)级资质。
3、投标人若为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之一作为财务状况证明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①近三年(2014~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若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完成,可提供(2013~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②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提供最近三年(2014年~2016年)年度会计报表(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4、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与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投标人在近五年内(2012年4月以来)有类似工程业绩且工程质量合格及以上,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建设的能力。
5、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投标人须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按否决处理。
五、投标报名须知
1、本次招标将采用资格后审。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4月21日至2017年4月27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 -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投标报名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三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6、投标报名须出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完“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换发后新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于投标报名时获取,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三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7年5月11日上午9时30分整(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开标地点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联系方式
委托招标人名称:北京市水文总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西里51号附属楼
电话:(010)********
传真:(010)********
联 系 人:白国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传真:(010)********
联系人:严璐、曾阳洋
开户银行及帐号:
户名: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丰科园支行营业部
帐号:****************1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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