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年产100万平方米人造大理石建设招标公告
一期年产100万平方米人造大理石建设招标公告
关于高安市金福生态石材有限公司
一期年产100万平方米人造大理石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高安市金福生态石材有限公司一期年产100万平方米人造大理石建设项目作出予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决定
公示期:2017年4月20日-2017年4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 *******
通讯地址:高安市瑞阳新区瑞祥苑60#
项目名称:高安市金福生态石材有限公司一期年产100万平方米人造大理石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高安市金福生态石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龙潭老福山工业园
验收监测单位:高安市环境监测站
项目概况:
高安市金福生态石材有限公司一期年产100万平方米人造大理石建设项目位于龙潭老福山工业园。工程总投资为12000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63万元,占地面积46620平方米。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厂房、宿舍楼、仓库以及办公楼等。项目以骨料、细粉、树脂、引发剂、促进剂等为原料经称重、搅拌、布料、成型、荒料养护、脱模加工、切割、抛光等工序得到年产100万平方米人造大理石。
污染防治措施:
水污染防治。生产废水不外排,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主要为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后与其它生活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外排。
大气污染防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及其它废气经集气设备收集+布袋除尘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骨粉、细粉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生产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沉淀池污泥压滤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树脂桶属于危险废物,建立暂存库,并做好防渗、防漏,废桶在厂区内暂存并定期由原厂回收,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通过合理布局、选择低噪音设备,采用消声、减震、防振等综合措施减轻机械噪声。验收监测报告显示监测达标。
卫生防护距离:建设项目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目前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存在环境敏感点,今后各级政府、任何企业、个人不得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建设居民区、学校、食品相关企业及其它环境敏感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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