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隆德县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德县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已由隆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隆发改审【2017】13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国家专项建设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隆德县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
2.2 项目位置:城关镇吴山村。
2.3 建设规模:平整场地48834平方米,铺设1.5mm单面HDPE膜65980平方米;修建渗沥液调节池1078.7立方米,混凝土进场路1152.5平方米,砂砾环场路5058.7平方米,砂砾临时作业道路654平方米,截洪沟1400米,建设一层框架结构管理用房76平方米;设置场区钢丝围栏1508米,监测井4座,箱式变电站1台,实施绿化工程6990平方米,敷设DN75PPR管道1040米,14芯以下电缆1500米,配置破碎机,装载机及地磅各一台。
2.4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
2.5标段划分:
本工程分为二个标段:一标段为本项目施工;二标段为本项目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一级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外地进宁企业需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报名的建造师必须和开标现场提供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2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报名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和开标现场提供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或投标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报名时间和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17年4月20日8时30分至2017年4月27日18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传报名资料进行投标报名。
4.2报名上传资料包括: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监理工程师)、营业执照的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等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必须为法人授权委托人的,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报名不合格)
4.3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登录《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陶利电话:138*****287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高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商贸城31-24
联系人:刘吉平
电 话:****-*******转802手机:155*****088
2017年4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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