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后21个网点店面招牌和室内标识制作安装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石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后21个网点店面招牌和室内标识制作安装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石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后21个网点店面招牌和室内标识制作安装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0">一、 招标条件

 ********1">新华招标有限公司石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委托,对石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后21个网点店面招牌和室内标识制作安装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已落实

********2">二、招标项目简介:

1、招标编号: XHTC-HW-2017-0150

2、本次项目主要内容:主要是室内设施设备、招牌和本联社工作流程进行标识和美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已入围四川省农村信用社网点门楣装修公司名单;

3、2015年至今具备三个及以上店面招牌或室内标识工程业绩;

4、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招标文件自2017年 4 21 日至2017年 4 25 日上午10:00- 12:00,下午13:30—16:00在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0801 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 元/份,邮寄招标文件需另付邮寄手续费人民币1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投标人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同时查验原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 5 12 09 : 30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六、开标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开标室(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0801

七、本招标公告在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址: 石棉县新棉镇利民巷75号

联 系 人: 龚丽妮

联系电话: ****-*******

传真: ****-*******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大厦B座30层

四川分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0801

联 系 人:陈美情

电 话:***-********

传 真:***-********

2017年4 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制作 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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