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青海格尔木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EPC总承包环境监理(第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青海格尔木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EPC总承包环境监理(第三次)招标公告



青海格尔木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EPC总承包环境监理(第三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州财政局下达采购计划,拟对青海格尔木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EPC总承包环境监理(第三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中经国际公招(服务)2017-023

采购项目名称

青海格尔木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EPC总承包环境监理(第三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00元

项目分包个数

2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cce84">(请点击此处下载)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新证,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且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可的环境监理资质。
3、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国家注册的环保工程师。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17年04月20日 17:38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7年04月20日至2017年04月27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5: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

400.00元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同盛路万达广场2号楼17层11711室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由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除第(4)项以外的资料原件并持胶装成册的以下资料现场参加报名: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新证(扫描件)
(4)资质证书(扫描件)
(5)拟派本项目的环境总监理工程师其国家的注册环保工程师相关证书(扫描件)
注:前述所指报名资料中的扫描件均要求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05月10日9:30

开标时间

2017年05月10日9:30

投标及开标地点

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青海格尔木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辛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青海格尔木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同盛路万达广场2号楼17层11711室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新宁路支行

收款人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银行账号

2806 0029 2900 0013 195

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单位名称:青海格尔木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04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监理 总承包 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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