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幼儿玩具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幼儿玩具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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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珲春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的委托,对其所需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珲春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幼儿玩具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0773-1741GNJL00485/4

3.采购内容、预算、供货及付款:

包号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

(万元)

供货期

付款方式

幼儿玩具采购

(详见技术参数)

56.6190

合同订立后10天内安装并调试完毕

货到验收合格当年付40%,一年后确认质量无误后再付30%,余款3年内付清。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吉财采购[2008]3号文件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合法资格条件的,营业执照中须包含本采购项目所需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本次招标内容;非生产厂家投标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报修后半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维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7年04月21日—2017年04月27日,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生产厂家授权书(经销商或代理商)(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于2017年04月21日—2017年04月27日,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3.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价:每套500元整。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05月11日9时40分。

六、开标地点: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珲春市新安路889号)。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1万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珲春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联系人:于鹏

电话: 158*****811

地址:吉林省珲春市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联系人:闫琦、许杨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幼儿玩具 教育技术装备 珲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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