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务段消防器材维保招标公告

电务段消防器材维保招标公告

银川电务段对下列项目进行招标(线下)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项目内容及需求:全段银川片(银川地区、平罗、定边、太阳山、中宁)、中卫片(平凉、固原、迎水桥、景泰、干塘、谭家井)各车间、班组消防器材维保更新(详见用户需求书)

一、 维保单位资格:

1.投标方必须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有供货能力及承担项目能力,资信良好并提供以下证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投标方必须是产品制造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或代理商,如非产品制造商则必须有有效的产品授权代理证明文件。

3.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国家公安消防要求的灭火器相关行业标准及技术要求,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均可)和出厂合格证(合格证应注明生产单位及生产日期)。

4.投标方供应的产品必须于投标时需携带样品,以便检查是否符合灭火器配置要求。

5.投标方应有良好信誉,其供应产品应提供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的售后服务承诺。

6.其它要求:每具(台)灭火器上必须有铭牌、生产日期和维修日期等标志应齐全,并涂打灭火器配属单位。具有银川公安处灭火器维修合格证。

7.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能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9.投标人在施工期间具有垫资的实力。

二、投标书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当年有效,附年检记录)。招标现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进行对照;

2.投标保证书;

3.银行开户许可证;

4.税务登记证明;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报价(投标)人居民身份证(自行携带);

7.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书;

8.质量有效证明文件;

9.报价(投标)产品授权书(或产品代理授权书);

10.许可证书(生产、销售、安全、安装、注册等相关证件);

11.报价单及产品质量承诺;

12.售后服务及履约承诺;

13.携带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14.后续服务承诺;

15.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三、招标原则:最低投标报价法。

四、报名、索取招标文件地点和截止时间:银川电务段办公室,2017年04月28日09:00时。

五、报价(投标)地点:银川电务段。

六、标书要求:标书一式四份,胶印成册,招标方执副本,报价(投标)人执正本,过期作废。

七、其他

(1)定于2017年04月21日15:00在银川电务段四楼会议室召开招标会议,审查投标书、评标等事宜;邀请所有报价(投标)人代表及监督人员参加。

(2)标书不做经济合同使用。开标后,招标方将指定代表与成交(中标)人签定正式经济合同。

八、联系方法:

(1)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西花园南路二七巷8号银川电务段办公室

(2)报名及招标联系人:崔柳明********186; 173*****889

(3)传真:****-*******

招标时间如有变动以电话和公告通知为准。

九、监督电话:

段纪委:****-*******手机:173*****802

银川电务段

2017年4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保 消防器材 电务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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