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4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关于2017年4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4月21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4月21日-2017年4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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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林甸县鹤乡路西四段路南
邮 编:166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林甸至四合公路建设项目 | 起点为林四公路与省道建碾公路林甸段交叉处(瓦盆窑),终点为四合乡四合屯东出口 | 林甸县农村公路指挥部 | 大庆市顺丰伟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该项目属于改建项目。项目总投资7604.21万元,环保投资207.5万元。占地面积673600m2。本工程在现有道路上进行改建,不拓宽不加长,道路路基不变,行车道宽度6.5m,现有道路利用率100%,无新增永久占地,改建后道路仍为三级公路,时速为30km/h。设计预计铺设水泥混凝土路面205049m2,修整土质边沟61411m,浆砌片石边沟1545m,利旧小桥3座、拆除并新建小桥3座,新建小桥2座、利旧涵洞1道、拆除涵洞5道、拆除并新建涵洞14道、新建涵洞2道,其中1个涵洞拆除盖板涵新建为小桥K13+266 小桥、另外一个拆除两个圆管涵新建小桥K22+678。 | 一、主要影响 (一)施工期 废气:主要是平整土地、开挖路面、建材装卸、车辆行驶等道路作业施工扬尘,桥涵拆除新建产生的施工扬尘。 废水:主要为桥涵施工钻孔、灌注过程会产生少量泥浆废水、施工材料堆放废水和施工营地生活污水。 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 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工程临时占地对现有植被破坏,临时占地类型为道路用地、荒草地。 (二)运营期 废气:主要为交通车辆尾气和道路扬尘。 废水:主要为路面径流。 噪声:主要来源于交通噪声。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环境空气:分段施工,施工现场设置2m高施工围挡,洒水抑尘、料场加盖苫布,施工期物料运输及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水环境:料场堆放建筑材料加盖苫布、设废水沉淀池;避免雨季施工,桥墩周围设置编织袋围堰;生活污水排入临时搭建的防渗旱厕,定期清淘用作农家肥。 声环境:在瓦盆窑、利民村、四号屯、四合乡、疗养院等敏感点路段设置移动式隔声板,敏感点处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固体废物:弃土、弃渣分类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 生态环境:施工期严格控制临时占地范围,尽量缩小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全部恢复地表形态;加强管理,禁止捕捞水生生物。 (二)运营期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尾气超标车辆上路,加强路面管理及路面养护,扬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处理措施:道路两侧新建61411米土质边沟和1545米的浆砌片石边沟,用于收集排放道路雨水,减少路面径流影响。 噪声治理措施:车辆设计车速30km/h,在环境敏感点较近的路段,设置禁鸣、减速等标志,并在道路两侧种植道树,减轻噪声的影响,道路交通噪声排放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
2 | 林甸县宏伟佳禾秸秆制品有限公司5万吨秸秆制品项目 | 林甸县宏伟乡太平山村 | 林甸县宏伟佳禾秸秆制品有限公司 | 北京北方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3725.6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60000m2,建筑面积9346m2。项目主体工程建设两层办公楼1000m2,内设办公室、会议室和食堂;生产车间900m2,有2条生产线;原料库2100m2;成品库5300m2。辅助工程建设锅炉房100m2,门卫室36m2。项目年产生物质燃料4.5万吨,秸秆饲料5000吨。 | 一、主要影响 (一)施工期 废气:主要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粉尘以及残土、垃圾、建筑材料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扬尘。 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少量施工废水。 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 固废:主要是废弃残土、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二)运营期 废气:主主要为锅炉燃烧生物质所排放的烟尘、氮氧化物和SO2;粉碎工艺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生产车间产生的少量无组织粉尘;食堂油烟。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 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炉渣、厨馀垃圾、收集的粉尘、泥土等固废杂质。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环境空气:施工过程中堆积的残土、易起尘物料加盖苫布,运输车辆加盖苫布;施工工地进行遮挡,适时洒水降尘;挖掘的土方及时回填或运离。 水环境: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由周围农户定期清掏;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地降尘。 声环境: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夜间禁止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及施工残土及时清运,妥善处理;生活垃圾设置固定垃圾箱存放,运往垃圾填埋场处理。 (二)运营期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物质锅炉烟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烟囱排放,烟尘、SO2、NOX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标准要求;产生粉尘工段分别设立集尘罩,对粉尘进行收集,采用低压脉冲布袋除尘,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要求。 废水处理措施: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由周围农户定期清掏。 噪声治理措施:通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设备加设减震垫、设置隔声门窗、厂区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炉渣收集后作有机肥料用于农业生产;厨馀垃圾外运资源化处理;收集的粉尘收集后生产回用;秸秆芦苇土壤统一收集由环卫工人定期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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