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呼和浩特至准格尔铁路黄河特大桥动静载试验招标公告
新建呼和浩特至准格尔铁路黄河特大桥动静载试验招标公告
新建呼和浩特至准格尔铁路黄河特大桥
动静载试验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QT2017-09)
1、招标条件
新建呼和浩特至准格尔铁路,经原铁道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呼和浩特至准格尔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2〕8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呼准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呼准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国家和铁路总公司有关招投标的规定,拟对该工程黄河特大桥动静载试验进行招标,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新建呼和浩特至准格尔铁路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鄂尔多斯市境内。线路自呼和浩特枢纽引出,经呼和浩特市市区、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跨黄河后,经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新区,设大路西站后向西至本线终点DK104+000,线路正线全长89.561公里。
2.2.黄河特大桥全长4.91km,其中主桥长1037.4m。全桥孔跨布置为:65-32m双线简支T梁 + 26-48m双线简支箱梁 + 3×(52+52)mT构+1-(32+48+32)m连续箱梁 + 1-(97.75+5×168+97.75)m刚构连续梁。主桥为(97.75+5×168+97.75)m刚构连续梁,墩高60米,跨度168米,联长1037.4米。大桥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双线圆端形实体墩或空心墩,T型桥台;主桥采用(97.75+5×168+97.75)m预应力混凝土刚构连续梁跨越黄河主槽。
2.3.技术标准:国铁Ⅰ级,双线电气化;旅客列车设计最高速度为160km/小时;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2000米,困难地段1600米;限制坡度:上行6‰,下行13‰;牵引质量:5000吨(预留10000吨);牵引种类:电力;到发线有效长度:1700米;闭塞类型:自动闭塞。
2.4.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3.5年。
2.5.本次招标内容为对新建呼和浩特至准格尔铁路黄河特大桥动静载试验工作,本次招标范围划分为一个标段,标段号:HHQDJZSY-1。
2.5.1对新建呼和浩特至准格尔铁路黄河特大桥动静载试验主要工作内容: 对黄河特大桥主桥进行动静载试验,对黄河特大桥桥梁运营时进行承载力的评定,检测桥梁整体受力性能是否满足设计和标准规范要求,评定桥梁运营荷载等级。
2.5.1.1静载试验,通过测试桥梁结构在试验荷载作用下的控制截面的应变、位移或裂缝,分析评定桥梁的承载能力。对实桥进行结构分析,计算结构的设计控制内力,选择合适的试验荷载并进行等效布载和制定加载方案,对以下控制截面进行检测:
(1)中跨(刚构跨)跨中截面在试验荷载作用下的应力和挠度检测;
(2)次中跨跨中截面在试验荷载作用下的应力和挠度检测;
(3)次边跨跨中截面在试验荷载作用下的应力和挠度检测;
(4)边跨跨中截面在试验荷载作用下的应力和挠度检测;
(5)刚壁墩墩顶处主梁截面在试验荷载作用下的应力检测;
(6)各活动墩墩顶处主梁截面在试验荷载作用下的应力检测;
2.5.1.2动载试验,通过测试桥梁在动载作用下的响应、分析桥梁的频率、阻尼和振型等模态参数,根据动力响应和模态参数进行桥梁承载能力评定。
对桥梁结构的动力性能进行测定(结构自振特性和结构在动力荷载作用下的受迫振动特性),对桥梁结构进行固有频率分析,制定桥梁的动力试验方案。
(1)脉动试验: 测试桥跨结构的固有频率、振型和阻尼比。
(2)跑车试验:牵引质量5000T、10000T列车对桥跨结构的最大动挠度、冲击系数、荷载平面处的跨中横向振幅;桥墩墩顶的横向振幅、桥墩横向自振频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检测资质证书的内容包含招标检测内容;或国家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桥梁)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投标人需持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CMA认证范围涵盖所投标段对应的检测项目且在有效期内,且认证范围包括所投标段的工程全部检测内容。具有类似工程试验业绩。投标人不得与本工程项目设计、咨询、施工、监理单位有行政隶属关系和利益关系。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4月3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大街新城区政府对面日新大厦3楼310室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购买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复印件及呼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法定代表人均需开具)的原件(查询须知见附件1)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1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9时30分至2017年5月18日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18日10时00分,地点: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路104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准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大街日新大厦3楼310室
邮编:017100
联 系 人:苏欢乐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hzdcbz@163.com
收款单位:呼准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呼和浩特铁路支行
帐 号:150*****908********1
呼准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4月21日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铁路运输
分 院 行 贿 犯 罪 档 案 查 询 须 知
行贿犯罪档案是指检察机关为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计算机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和管理而形成的档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检察机关主要为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查询服务。2012年1月,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正式在全国联网开通,各级检察机关均可在本地完成对全国范围内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下面将呼铁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知告知如下:
一、受理查询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呼铁检察机关在接受申请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出具查询结果告知函。
二、应当交付的材料
单位查询
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
2.被查询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被查询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等被查询人身份证复印件;
5.委托他人查询还需提供行贿查询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查询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
3.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三、查询内容
1.行贿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和犯罪数额;
2.刑事判决的时间和结果;
3.共同实施行贿犯罪中的被查询对象的相关内容。
四、查询服务
公司、企业对本公司、企业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受理。
个人对本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由个人住所地检察院受理。
查询服务均为免费服务,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箱预约查询。
单 位 | 联系电话 | 单 位 | 联系电话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呼和浩特铁路 运输分院 | 呼和浩特铁路 运输检察院 | ||
包头铁路运输 检察院 | 集宁铁路运输 检察院 |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院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街18号;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地址:包头市东河区巴彦塔拉大街195号;集宁铁路运输检察院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前进路8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铁路运输分院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街18号。)
注意事项:
1.目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已实现全国联网,同一申请在两级铁检院的查询结果相同。
2.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印有二维码可辨别真伪。
3.申请单位对查询结果的处理实行自主原则,但不得用于查询申请事由之外的其它事项,不得利用查询结果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二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5.有关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规定的要求,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置,并将处置结果在三十日内反馈提供受理查询的铁检机关。
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授权委托书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填写受理查询检察院名称)
因我单位于_年_月_日在__省(自治区)_ _市参加________工作(工程、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根据_____ ___(招标方、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特向贵院申请查询____ ____(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法定代表人____身份证号:_____ ,项目经理____ 身份证号:_____(无此项内容可不填) 近__(最少填写3年)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章):
年 月 日
(备注:可选择填写受理查询检察院名称为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院、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集宁铁路运输检察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铁路运输分院)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填写受理查询检察院名称)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事由),特向贵院申请查询____(本人姓名)身份证号:_____近__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 月 日
(备注:请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申请查询时,填写此表)
授权委托书
(检察机关名称):
兹授权同志(需注明身份),代表我单位到贵院申请查询本单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事宜。
授权单位名称:(单位公章)
被授权人: (签名)
年 月 日
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备注:可选择填写受理查询检察院名称为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院、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集宁铁路运输检察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铁路运输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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