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劳教所所政设施建设改造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肇庆市劳教所所政设施建设改造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肇庆市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肇庆市劳教所所政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已由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肇发改资 [2011]399号、肇发改资函[2013]630号、肇发改资函[2014]2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单位肇庆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性质:新建工程;2.2建设地点:肇庆市鼎湖区坑口办苏村;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5462㎡;2.4建筑安装投资金额:约4900万元;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6招标范围:戒毒学员宿舍楼(一)、戒毒学员宿舍楼(二)、习艺楼(一)、习艺楼(二)、干警宿舍楼、强戒综合楼、值班门楼、室外附属配套工程等施工总承包;2.7承包方式: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单价包干;2.8工期:标准定额工期451日历天,招标工期451日历天;2.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3.1.1投标单位是同时具有以下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①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②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1.2投标单位必须是已办理肇庆市年度或季度IC卡且工商年检合格的企业。
3.1.3投标申请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存在控股、管理的关系。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项目经理要求:
若属广东省内企业提供二级(含二级)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或临时执业建造师(临时执业建造师已按规定办理延续注册申请);若属广东省外企业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或临时执业建造师(临时执业建造师已按规定办理延续注册申请)。
4.相关要求事项
报名时须提交如下资料:
(1)投标申请函(格式自拟)、企业拟参与项目投标人员情况表(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限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投标员二代身份证、企业IC卡、企业投标员IC卡。
(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税金足额缴纳,需提供近三年的(2010-201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企业注册地税务管理机构出具的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提供联系电话,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以上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每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投标员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现场核对报名。经查验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及资料真实后,原件即时退回,否则不接受报名。
5.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5.1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数量小于3家时,则重新招标;5.2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数量大于等于3家而小于等于9家,则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5.3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数量大于9家时,则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确定正式投标人。
6.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1时间:2014年4月25日至2014年5月4日上午9:30~11:00,下午3:00~4: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6.2地点:肇庆市城东新区信安大道财政大楼二楼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7.联系方式
7.1招标单位:肇庆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李先生****-*******
7.2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张先生137*****924
7.3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李先生****-*******
肇庆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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