氮气置换保护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氮气置换保护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长沙-郴州成品油管道工程尾项施工项目

湖南长郴成品油管道郴州至广东省界管段氮气置换保护项目

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沙-郴州成品油管道工程尾项施工项目已由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湖南石油分公司长沙-郴州成品油管道工程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201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长沙-郴州成品油管道工程尾项施工项目湖南长郴成品油管道郴州至广东省界管段氮气置换保护项目施工专业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长沙-郴州成品油管道工程尾项施工项目湖南长郴成品油管道郴州至广东省界管段氮气置换保护项目 。

2.2建设地点:湖南省郴州市。

2.3建设规模:长沙-郴州成品油管道线路Ⅳ标段为长沙-郴州成品油管道工程郴州地区段(包括永兴段、桂阳段、郴州Ⅰ段、郴州Ⅱ段、宜章段),工程线路管材选用直缝高频电阻焊钢管,主要材质为L360MB,郴州地区段全线管道规格为Ф273.1×6.4及Ф273.1×7.9,线路水平长度111.4km。所有管道已按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压,并已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管道吹扫和干燥,各种调压、计量等设备已按要求安装,并符合设计要求。郴州站至广东省界53公里管段自建成后一直未投用,管道内长期存在积水、空气,易造成管壁腐蚀,须对此管段实施氮气置换保护。本次项目施工内容:郴州油库-Ⅳ标段终点,直径φ273,长度53km主线路管道的注氮施工。

2.4建设投资:158万。

2.5计划工期:20天(自开工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主要工期节点: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5月25日;

计划交工日期:2017年6月15日。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本次项目工程范围为长沙-郴州成品油管道工程郴州站至广东省界,直径φ273,长度53km线路管道的氮气置换保护施工。工程内容为53km主线路管道清管扫水、氮气置换;相关的收球筒、盲板、注氮临时管、放空管线、末端氮气监测口制作安装;氧含量检测仪表的采购、安装;末端施工场地临时征地、污水收集处理。本项目涉及所有材料均为乙供,包括但不限于管材、法兰、螺栓、阀门、压力表、氧含量检测仪等,承包人负责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和保管,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2.8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GA1)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4年以来有长输油气管道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7)其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2014年以来有长输油气管道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4年以来有长输油气管道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4年以来有长输油气管道工程施工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7年4月21日至2017年4月26日(工作日,每天8时30至17时00分);

(2)购买地点: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1206室。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4.4图纸押金0元,中标人确定后3天内退还图纸,在退还图纸时退还图纸押金(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截止时间:2017年5月12日9时30分。

6.2递交地点: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1101室。

6.3递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常青路39号。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7年5月12日9时40分。

7.2开标地点: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1101室。

7.3开标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常青路39号。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常青路39号;

邮编:430023;

联系人:朱汉骁;

电话:***-********

传真:***-********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盖章)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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