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河县公安局转移支付装备采购招标公告

饶河县公安局转移支付装备采购招标公告

饶河县公安局转移支付装备采购

招标公告

日期:2017年 4月21日

招标编号:HTC-1********9">73108

1. 招标条件

********0">本招标项目饶河县公安局转移支付装备采购,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公安局,招标项目资金系财政资金,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下列货物和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采购内容

政法转移支付装备:1批

交货时间:15天

交货地点:********1">饶河县公安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潜在投标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3.3 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潜在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由招标人签署的现场勘查确认单;

3.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6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设备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4.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供应商须到项目所在地的检查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开具针对针对本企业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十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供应商,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1日 至 2017年4月28日每天(节假日除外) 9:00时至11:00时,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黑龙江省招标公司313室(详细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开发区汉水路180号)持单位介绍信和资格要求相关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5月12日14: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黑龙江省招标公司二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公安局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饶河镇新阳北路55号

邮编:155700

联 系 人:莫书颖

电话:****-*******

电子邮件:********2@qq.com

招标机构:黑龙江省招标公司

详细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开发区汉水路180号

邮编:150090

联 系 人:杨利民

电话:****-********

传真:****-********

电子函件:hljylm@126.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哈尔滨市开发区支行

账号:***************

联 行 号:********203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备 转移支付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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