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包头至银川铁路(内蒙古段)前期工程地勘监理招标公告
新建包头至银川铁路(内蒙古段)前期工程地勘监理招标公告
新建包头至银川铁路(内蒙古段)前期工程地勘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QT2017-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包头至银川铁路工程,已由国家铁路总公司以《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下达2017年铁路发展计划的通知》批准,经《呼和浩特铁路局关于优化全局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通知》批复,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已建立,招标计划已批复。招标人为临策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公告所列服务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新建包头至银川铁路工程(内蒙古段)服务类项目。
2.2建设地点:包银铁路纵横中国西北地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部(以下简称蒙西)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贯穿包头、巴彦淖尔、乌海、石嘴山、银川等多个城市。包头至惠农南(不含)段(以下简称内蒙段),含包头枢纽、临河西站、乌海地区相关工程。包头至惠农南(不含),CK16+904(包头站中心)~CK402+930.38,正线长402.161km。
2.3招标内容:本次新建包头至银川铁路(内蒙古段)前期工程服务类项目招标范围及相应工作内容如下:
标段一 BYDK-1地勘监理:定测、补充定测阶段地质勘察监理及设计咨询工作,对勘察单位的勘察质量、进度、中间性资料检查和初勘、详勘外业工作验收,提出审查意见并编写监理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具体资格条件:
标段一 BYDK-1地勘监理服务:具有铁路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投标人应具备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大中型国铁(客运专线)基本建设项目地勘监理服务工作业绩(独立承担);熟悉国家、国土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咨询服务工作程序;
3.1.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发生由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1.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4 月 26 日至2017年 4 月 30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呼和浩特市车站东街游泳馆院内培训中心二楼226室持单位介绍信,以及标书款银行汇款凭证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个标段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费用收取方式:电汇。投标人应确保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指定的账户,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标段号,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及其他形式的付款方式。
标书款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银行账号:********14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 5 月 18 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5 月 18 日10时00分,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呼和浩特赛罕区大学东街104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铁路建设工程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策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锡林北路203号工行内蒙古分行营业部办公楼
邮 编:010050
联 系 人:王伟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66@qq.com">********6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1号海育大厦16层
邮 编:100000
联 系 人:杜辉、张成华
电 话:186*****614 、 186*****156
传 真:****-*******
电子邮箱:zbgshhb@163.com
临策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4月 21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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