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燃机冷却塔项目磋商公告
齐齐哈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燃机冷却塔项目磋商公告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齐齐哈尔市财政局行政审批办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燃机冷却塔项目
1.2采购编号:QSCS2017-005
1.3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竞争性磋商、资格后审。
1.4采购预算:无(单支超预算报价为无效投标)
1.5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单位:人民币元)
包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一 | 直燃机冷却塔项目 | 980,000.00 | 10,000.00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规定;
2.2具备该项目经营资质的供应商(由磋商小组评定);
2.3投标人须提供如下相关资质文件原件;
2.3.1营业执照;
2.3.2组织机构代码证;
2.3.3税务登记证;
2.3.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代表身份证;
2.3.5银行开户许可证;
2.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
2.3.7缴纳保证金相关证明(详见温馨提示部分)
2.3.8项目具体要求的其他相关资质文件(详见磋商文件);
说明: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评审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2.3.9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2.3.10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
2.3.11备选方案:本采购项目不允许竞标人有备选的竞标方案。
2.3.12联合体竞标: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方式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取消报名;
3.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数额见磋商文件。
3.3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04月18日至2017年04月25日
3.4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拟参加本项目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在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3.5网址:http://www.hljcg.gov.cn下载中心
4.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4.1磋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04月28日下午14:00时;
4.2递交磋商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卫路18号、鹤城体育场西侧)4.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集中采购机构
5.1采购机构名称: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采购机构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29号
5.3项目联系人:由季赵邢0452-2799617
5.4户名: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5开户行:龙江银行齐齐哈尔诚信支行
5.7行号:********2259
6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人电话 |
齐齐哈尔机关事务管理局 | 葛天 |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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