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
上海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上海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4月21日17:19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7年04月21日17:00至2017年04月28日17:00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号良丰大厦26楼A座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7年05月02日09:00至2017年05月05日14:0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号良丰大厦26楼A座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7年05月05日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号良丰大厦26楼A座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娜 | ||
项目联系电话 | ***-********-14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沂南路42弄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许斌***-********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科博商务发展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号良丰大厦26楼A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娜 ***-********-14 |
上海科博商务发展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物业管理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KB-CS-SHCFZX-********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娜
项目联系电话:***-********-1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沂南路42弄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许斌***-********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科博商务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娜 ***-********-14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号良丰大厦26楼A座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上海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信用中国”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5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6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9具有同类项目相关经验;10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6.5304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7年05月05日 14: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4月21日 17:00至2017年04月2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号良丰大厦26楼A座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电话咨询,现场报名。
磋商文件售价:500.0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5月02日 09:00至2017年05月05日 14: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号良丰大厦26楼A座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5月05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号良丰大厦26楼A座
四、其它补充事宜: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7 年 04月28日17:00,工作日(北京时间)。报名前先电话咨询确认后,再至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号良丰大厦26楼A座
3、报名时请至少携带下列证明文件:
3.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已三合一可免)。
3.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二选一,原件加盖公章)。
3.4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身份证(二选一,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5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页查询页面打印加盖公章);。
3.6 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3.7 同类项目业绩(合同首页和尾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3.8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3.9 由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该证明出具之日起60日内有效,否则须重新开具证明)。
3.10 近三个月企业依法纳税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障金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11 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红色公章。
以上资料需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须盖有企业公章,原件仅供核对(验证后退回),复印件由代理机构留存入档。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如提供虚假材料,其后续任何形式的报名及响应均为无效,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娜
项目联系电话:***-********-14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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