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车站智能疏散指示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车站智能疏散指示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
车站智能疏散指示系统工程施工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交易编号:A02-****************9J-********-****7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车站智能疏散指示系统工程 已由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甘发改交运〔2013〕1354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市
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34:66 ,招标
人为 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
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车站智能疏散指示系统工程
2.2 项目编号:兰轨交招施〔2016〕11 号
2.3 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
2.4 工程概况: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东西横贯中心城区,连接城市副中心和城市
核心区,串联了西固、安宁、七里河、城关四个主要片区。1 号线一期工程陈官营至东岗段,
线路全长 25.909km,皆为地下线,共设车站 20 座,平均站间距 1344m,设车辆段、停车场、
控制中心各一座、主变电站两座等。
2.5 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30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7 年 6 月 1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8 年 3 月 27 日
具体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主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购安装的主要设备为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智能疏散指示灯、
智能安全出口指示灯及配套线路,管道安装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用户需求书)。
2.7 项目概算:1500 万元以下。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3.1.1 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1.2 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
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注册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 B 证);具有工程系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
须近五年(2012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的项目经理职务(以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准);
3.1.4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近五年(2012 年 1 月 1 日以来)
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的技术负责人职务(以合同或加盖合同发包单位公章的业主证
明为准);
3.1.5 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在本项目管理机构
组成中明确填写安全生产负责人信息);
3.1.6 根据甘建建(2016)231 号文要求配备管理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
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2 人(机电专业、安装专业各 1 人)、安全生产负责人 1 人、施工
员 4 人、质量员 2 人、安全员 4 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资料员 1
人、材料员 1 人、机械员 1 人、造价员 1 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
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会保险证明 2016 年 12 月-2017 年 2 月),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1.7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度(2013 年度-2015 年度或 2014 年度-2016 年度)财务报
告,2015 年度或 2016 年度未出现亏损。成立不足 3 年的申请人,提供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3.1.8 申请人须需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
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申请人需提供有无
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的承诺;
3.1.9申请人须具有近五年(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以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准);
3.1.10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含铁路或机场)或公共建筑的:1)机
电设备安装施工业绩(含智能疏散指示系统安装业绩);或 2)智能疏散指示系统安装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
列要求: / 。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 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
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5 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
锁定的。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
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日期: 2017 年 4 月 21 日 20 时至 2017 年 4 月 26 日 20 时
获取时间: 2017 年 4 月 21 日 20 时至 2017 年 4 月 26 日 20 时(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网站: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上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
件
获取方法: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①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
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标书、投
标及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②建筑业企业各申请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监管信息系统上报投
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并通过兰州市建筑
市场管理办公室信息确认,于 2017 年5月4日 17:00 时之前将通过确
认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
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一式三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中仪国
际招标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兰州市中山路1号佳润酒店17楼1703室)。招
标代理机构统一于 2017 年5 月5日到兰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进行
“监管系统”核查。《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
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核查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
③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
(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
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
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
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
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
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
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④参加全省重大项目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要签订《投标企业诚信承诺
书》,在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从甘肃省
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下载。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 2017 年 5 月 8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地点: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六楼第二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 68 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 注: 自 2016 年 7 月 1 日起,投标人必须提供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无二维
码的旧版资质证书无效。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
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
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
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兰州市和政路 131 号 地 址: 北京市西三环中路 90 号
邮 编: 730000 邮 编: 100055
联 系 人: 徐女士 联 系 人: 牛先生 张先生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htc@lzgdjt.com 电子邮件: zyzblzb@163.com
网 址: http://www.lzgdjt.com 网 址: http://www.cniitc.com.cn
2017 年 4 月 21 日
备案机构:兰州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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