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2017年防汛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天津市西青区2017年防汛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天津市西青区水务局机关 天津市西青区2017年防汛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JZQC-2017-0007)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西青区水务局机关 委托,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西青区2017年防汛设备购置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西青区2017年防汛设备购置项目 2.项目编号:JZQC-2017-0007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天津市西青区2017年防汛设备购置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99.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原件。 2.第一包: (1)投标人必须提供精密空调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正式授权书原件、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第二包: (1)投标人必须提供自发电水泵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正式授权书原件、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以及自发电水泵制造商提供的自发电防汛泵的国家级(带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标识)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水泵检验报告原件且关键参数符合招标要求;(2)投标人必须提供灯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正式授权书原件、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第三包:(1)投标人需具备生产制造或销售船舶配套设备的资质(在营业执照上体现)。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需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船舶生产许可认证书、能证明具备生产制造船舶的有效资质证明;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获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并提供授权书(需授权人亲笔签名、盖公章、法人章)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代理商需提供授权制造商的省级或省级以上船舶生产许可认证书)。第四包: (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需提供有效资质证明;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获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并提供授权书(需授权人亲笔签名、盖公章、法人章)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7-04-21到 2017-04-28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306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每日9:0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第一包100元,第二包500元,第三包300元,第四包500元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7-05-08 08:45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7-05-08 09: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306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林先生 2.联系电话:151*****063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水务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10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杨慧杰:***-********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306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西青区水务局机关、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一、磋商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第一包100元,第二包500元,第三包300元,第四包500元,文件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二、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第一包人民币:1000元,第二包人民币:3000元,第三包人民币:2000元,第一包人民币:4000元, 电子汇款: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购买包号,必须为对公账户汇款,如出现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缴纳保证金处理。 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及账号:户名: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红桥支行账号:****************0494投标保证金于2017年5月3日16:00前以以上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取得保证金收据。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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