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废化学试剂等危险废物回收处置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JLSD-2017-015-2]
吉林师范大学废化学试剂等危险废物回收处置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JLSD-2017-015-2]
根据国家招标采购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吉林师范大学的有关规定,我校于2017年3月21日发布公告对吉林师范大学废化学试剂等危险废物回收处置项目(项目编号JLSD-2017-015)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由于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报名人不足三家而导致该项目流标。现对该项目发布第二次公告,诚邀有此意向且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回收地点 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 2.处置范围 在研究、开发和教学活动中,化学和生物实验室产生的废物HW49(900-047-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HW49(900-041-49)等的合法回收与处置。 3.项目预算 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4.评标方式 按每公斤回收处置价(含运输费)进行报价,报价最低者中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中核准经营类别中具有处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HW49(900-041-49) 和HW49(900-047-49)废物的资质; 3.危险货物(危险废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品运输上岗证及驾驶证、押运员证。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5日前,登录高校e采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www.ebidding.cn)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首次使用高校e采网平台报名的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供应商注册并上传资质文件(彩色版扫描件),注册审核成功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四、联系方式及咨询电话 1.高校e采平台服务电话:400-850-3300或131*****385; 2.技术规范方面咨询电话:姜老师 ****-*******或186*****420; 3.招标采购中心咨询电话:王老师 ****-*******或159*****255。 吉林师范大学 2017年3月29日 本公告仅在吉林师范大学官网(www.jlnu.edu.cn)及高校e采网(www.ebidding.cn)上发布,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其它任何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请投标人确认以上公告来源,勿信未经授权的转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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