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新材料生产1#厂房招标公告

金属新材料生产1#厂房招标公告

金属新材料生产1#厂房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沭阳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的金属新材料生产1#厂房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开发区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资金来源:开发区财政

(2)工程地点:沭阳县

(3)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 期: 24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6)本工程的预算价为 1409.04116万元,最高限价为 1366万元,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7)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

施工单位进场,完成工程量的5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完成工程量的8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20%;工程封顶,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1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2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安排决算审计,审计决算后,扣除质保金(国家相关规定预留)后按审计决算价付清余款;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再支付质保金(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本工程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投标报价、企业信用方面按照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抽签确定。计算出评标基准价方法一、方法二由开标现场投标人推选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新资质)及以上且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新资质)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本人必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如因社保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社保查询全国统一电话12333),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企业应具有经沭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且信用分达到65分及以上。以提供经沭阳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为准(根据宿信用办【2016】20号文件要求,2016年8月20日之前出具且在有效期之内的报告,应按2016年版标准出具跟踪报告,使用以跟踪报告为准)。注:(1)企业信用报告办理时限为 5 个工作日,有效期 1 年。 (2) 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必须能反映信用分值和有效期。如因上述原因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 ,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 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必须上传至诚信库中,如因投标人原因未上传导至系统无法获取计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沭阳县本地企业必须取得2016年9月1日之后办理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县外企业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沭阳县外建筑施工企业备案核准书》。上述材料原件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如因上述原因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无不良行为;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7.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其他条件:

8.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8.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8.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8.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8.5.1项目负责人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8.5.2项目负责人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8.5.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五、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4月24日至2017年4月28日17时30分;

(2)发售地点: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http://www.syztb.com)。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网上予以公告。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2)各投标人注意:投标人必须确保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凡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情况的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后,将视情节轻重暂停六个月至三年不得参加我县招投标活动的处罚,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不良行为通报省行业主管部门;

七、其他:

(1)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25万元),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予以退还(无息)。

2、本工程采用虚拟子账户进行保证金缴纳,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注意:缴纳保证金时在子账号前加“-”(子账号前的“-”号必须在输入法英文模式下输入)。

附: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户、帐号

账户名称: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

账号:****************0029

汇款行号:********0038

联系电话:

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

八、业务咨询服务电话:

招标人名称:沭阳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奎

联系电话:138*****60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中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倪爱国

联系电话:150*****267188*****988

江苏CA认证公司:********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客服电话:********00

宿迁技术支持电话:****-********

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入库电话:********(工程类入库)

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沭阳县台州北路41号,沭阳县交通局大楼一楼。

联系人:杨晶晶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厂房 新材料 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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