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崇礼区城区景观提升工程项目监理已由崇招核字第2017-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崇礼区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总投资额约1883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编号:HBXK-2017-115/2 1.2工程名称:崇礼区城区景观提升工程项目监理 1.3建设单位:张家口市崇礼区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 1.4建设规模:在城区内安装电气、灯盏、艺术小品及公交站亭等,幷对红线范围内的广场、景墙、坐凳及台阶进行改造。 1.5建设地点:崇礼区城区内。 1.6工程投资:本次工程监理投资约15万元。 1.7招标范围:崇礼区城区景观提升工程项目施工的全部内容监理。 1.8标段划分:无; 1.9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 1.10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和条件 2.1潜在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及经验。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潜在投标人于2017年4月24日至2017年4月2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法定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携带: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单位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单位除外)、银行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A4纸复印件肆套,注:法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必须为原件)到张家口市崇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17日,北京时间:9时30分,地点为:张家口市崇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迎宾大道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口市崇礼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崇礼区西湾子镇北新街 联系人:谢四光 电话:****-******* 代理机构: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口市经开区钻石南路55号 联系人:吴伟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