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青山水库库区通行道(戏台村-坝址左岸K0850-K1010段)边坡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葫芦岛市青山水库库区通行道(戏台村-坝址左岸K0850-K1010段)边坡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葫芦岛市青山水库库区通行道(戏台村-坝址左岸K0+850-K1+010段)边坡整治工程招标工作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并按照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为葫芦岛市青山水库管理局,工程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葫芦岛市青山水库库区通行道(戏台村-坝址左岸K0+850-K1+010段)边坡整治工程 2、工程地点:葫芦岛市 3、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4、投标保证金:3万元 6、要求工期: 二、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边坡整治工程等施工。 三、报名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以上(含BBB)等级信用报告。 注:此次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购买标书时间及地点: 五、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4)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资质二级及以上)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格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及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6)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6.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如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在“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芦岛市青山水库管理局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 联系人:张鹏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娄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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