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仓镇秦沙村眉家路金家路交叉口沿河城市公园(东侧)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新仓镇秦沙村眉家路金家路交叉口沿河城市公园(东侧)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仓镇秦沙村眉家路金家路交叉口沿河城市公园(东侧)建设工程已由新仓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湖市新仓镇秦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招标人为平湖市新仓镇秦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位于平湖市新仓镇秦沙村眉家路金家路交叉口东侧,工程主要内容为: 新仓镇秦沙村眉家路金家路交叉口沿河城市公园(东侧)建设工程的绿化、园路、廊架、亲水平台、仿古景观亭等,施工图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90日历天。

2.2 本次招标工程的概算造价为168.2190万元,单项合同估算价为168.2190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园林绿化)。

3.2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人民银行开户许可证;

(7)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8)投标人须经嘉兴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用评价”且评定等级为合格(即B级)及以上。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pinghu.gov.cn/)及平湖市新仓镇人民政府(http://xc.pinghu.gov.cn)。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7年04月2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 ********6 @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7年04月28日。招标人将于2017年05月02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5月05日09时00分,地点为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仓分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特别说明

7.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递交由投标单位总部基本账户出具的人民币叁万元(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平湖市新仓镇招投标中心(注:基本账户开户在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新仓支行的可采用转账支票形式),并在汇票上注明出票单位、银行账号。

通过电汇、支票、网银、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单位名称:平湖市新仓镇人民政府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财政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仓支行

开户帐号:****************00017

7.2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湖市新仓镇秦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中诚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新仓镇秦沙村地 址:嘉兴市城东路83号浙中房大厦A座四层南面

邮 编:314205 邮 编: 314200

联 系 人:丁先生联 系 人: 顾先生

电 话:****-********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6 @qq.com

                         2017年04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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