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海拉尔(一期)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智慧海拉尔(一期)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智慧海拉尔(一期)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GC0044-SJ
********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智慧海拉尔(一期)项目设计已由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审字[2017]9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详细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5">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海拉尔中心城区内。
2.2工程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共分为六大部分,主要内容如下:1、一个平台三大数据库建设内容:一个基础通用功能平台(软件开发),城市三大基础数据库(空间地理、人口、法人);2、网络中心建设内容:城域网基础网络建设(光缆、辅材和施工)、传送设备(OLT、ONU)、有线网络设备(核心交换机)、无线4G LTE设备(无线基站及配套设备);3、云数据中心建设内容:IDC数据中心机房建设(模块化机房),约400平方米的机房装修及机房设备建设。数据中心设备(云架构),虚拟化服务器、存储设备、等保安全防护设备(三级等保),备份存储;4、运行指挥中心建设内容:指挥大厅装修、指挥大厅的软硬件(应急指挥调度系统、视频共享存储平台系统、视联网系统、大屏幕、会议室扩音及数字化会议室);5、智慧城管建设内容:数字化城管9大基础应用和智慧城管扩展5大应用,680个城管监控点;6、智慧社区建设内容:政务系统开发、社区服务系统开发、社区电子商务系统开发、社区社交系统开发、网络管理系统开发、社区公共安全系统开发、公共服务平台系统开发,1200个社区监控点。
2.3本次招标内容及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设计招标,设计内容包括详细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4招标控制价:350000.00元。
2.5成果提交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历天内
********6">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与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及拟投入本工程各专业设计人员资格证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4.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政府采购执行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河东支行
项目名称 | 标段号 | 金额 | ********8">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
智慧海拉尔(一期)项目设计 | 1 | 7000.00元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
中标后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照中标金额的10%收取,不足部分由中标人补齐(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时应从中标人基本账户以汇款方式缴入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政府采购执行中心账户)。
********0">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登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eimenggu.gov.cn)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1">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eimenggu.gov.cn)上发布。
********3">8.其他说明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潜在投标人如有疑问,可匿名在中国海拉尔门户网(http://www.hailar.gov.cn/structure/index.htm)提问。招标人对其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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