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队史馆改造二次招标公告

总队史馆改造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山西海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西省总队政治部(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武警山西省总队史馆改造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武警山西省总队史馆改造项目
2.2项目编号:HT2017-055-2
2.3招标范围:对武警山西省总队现有实体史馆进行系统改造,包括:展厅墙面展板布展,景观雕塑,声、光、电设备,地板,电、线路系统及灯光设施,控制系统等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要求的相应规定为准。
2.4交货地点:太原市南内环街53号
2.5供 货 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内完成
2.6投 资 额:约人民币2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展览展示服务,雕塑、壁画的设计、施工/安装,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设计及开发,电子设备/数码产品的销售;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近3年(2014年3月1日至今)具有部队系统史馆展陈、改造、装修等同类型的项目业绩;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1日至2017年4月2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节假日不休息),在山西海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市平阳路119号鸿富综合楼110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份:(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已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经办人身份证;(4)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证明(附参保人员名单,经办人须在名单中);(5)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季度缴纳税收凭证;(6)近三年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7)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8)业绩证明材料。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西省总队政治部
联系地址:太原市南内环街53号
联 系 人:武干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山西海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平阳路119号鸿富综合楼1101室
联 系 人:陈璐 许晶
联系电话:****-*******


标签: 史馆 武警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山西海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