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
石棉县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
石 棉 县 财 政 局
****************1001.gif"> |
石财采处〔2017〕2号
石棉县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雅安市利兴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多营镇上坝村二组
法定代表人:杨卓宇
联系电话:132*****942
被投诉人:石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吴先生
地 址:石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石棉县档案馆5楼)
电话:****-*******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2017 年 3月15日对石棉县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ZCX-2017-13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17年3月20日向石棉县财政局提出投诉,本局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
参与投标并且中标的部分供应商资质属于自然人,并不属于独立法人。
经审查:1、石棉县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第五包成交供应商石棉县星光电脑销售部,第六包成交供应商石棉县宏大电脑经营部,第七包成交供应商石棉县佳音电脑经营部都属于个体工商户,依据《民法通则》第二十六条和《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个体工商户属于自然人范畴,不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2、石棉县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第一章询价邀请3.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综上,本局认定,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处理如下:
石棉县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所有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人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石棉县财政局
2017年3月23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