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河镇亲水苑社区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吉河镇亲水苑社区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汉滨区吉河镇亲水苑社区道路建设工程
施工遴选公告
一、招标人:汉滨区吉河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汉滨区吉河镇亲水苑社区道路建设工程
三、招标方式:根据汉滨区政府(汉政办发【2015】147号)要求,为体现招投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30万以上100万以下施工项目,采用遴选的方式确定施工中标候选单位。
四、项目概况:汉滨区吉河镇亲水苑社区道路建设工程,经汉发改字[2017]81号文件批准建设,工程内容:本工程为汉滨区吉河镇亲水苑社区道路工程,道路总长141米,道路面积621平方米,强电管沟修建长度342米,路灯5盏。(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499412.80元,工期30日历天,前期手续齐全,资金到位,施工场地已具备开工条件,现通过遴选方式选定施工承包单位。
五、报名条件:报名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无在建工程,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六、报名须知:投标企业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陕建质发〔2016〕48号规定的新版证件)、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五大员岗位证书(安全员须附安全C证)、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交的证书、证件复印件一套,须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时间、地点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七、遴选办法:
1、施工企业中标候选人按遴选顺序确定排名前三的候选人。
2、合同价的确定:建设工程造价以审核后的最高限价为基础,下浮比率确定:下浮比率由5%到10%范围内随机抽取3个比率的平均值确定,最高限价减去下浮比率价额即为本工程合同价。
八、报名时间:2017年4月24日至2017年4月26日,每个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受理(节假日除外)。
九、遴选时间:2017年4月28日上午10:00分由招标人准时开始遴选,各投标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B证参会,不按时到会或证件不全的投标人视同放弃遴选资格。
十、市场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陕价费调发[2004]40号文件执行。
十一、遴选地点:汉滨城乡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6-7国贸大厦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开标一室)。
十三、联系电话:张新广156*****101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安康市瀛湖生态旅游区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标人:汉滨区吉河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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