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套筒补偿器招标公告
2017年套筒补偿器招标公告
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套筒补偿器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JZB2017-138
1.招标条件
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套筒补偿器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资金为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标段情况如下:
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套筒补偿器采购项目(一标段)
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套筒补偿器采购项目(二标段)
2.2招标范围:套筒补偿器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2.3供货地点:长春市。
2.4供 货 期:按甲方要求。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各标段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各标段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或等值外币。(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3各标段投标人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有套筒补偿器内容。(报名时提供许可证正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4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产品质量及检验均执行国家标准。(报名时需提供认证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5各标段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时需提供原件)
3.6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3-2015年)经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报告,近三年年均销售额不少于200万元。(报名时须提供财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7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在长春市内设有储备库存。(报名时需提供证明文件原件)
3.8各标段投标人必须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指导。(报名时需提供售后服务地点及电话)
3.9各标段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产品的供应、保障能力,并在3年内无任何经济纠纷、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3.10信誉要求:拒绝近三年内被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1各标段投标人均须具有全额资金垫付能力。(报名时提供全额资金垫承若书)
3.12货到买方指定现场,卖方负责运输、装卸,并承担其费用。
3.13业绩要求:在近三年(2014-2016年)有类似项目业绩。(报名时须提供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双方协商付款。
5. 报名时间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4月24日至2017年04月28日(法定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招标公告第3项所要求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05月19日下午13时30分,开标地点为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泰来街1528号
联 系 人:翟洋
联系电话:13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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