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程(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程(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惠安县张坂镇松山村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程(一期工程)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惠安县张坂镇松山村民委员会
行政区域泉州市公告时间2017年04月24日 11:1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4月25日 08:30至2017年05月02日 17:30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泉州市坪山路云谷大厦后楼四楼(云谷建材市场对面)
开标时间2017年05月17日 15:00
开标地点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张坂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中熙产业园里面)。
预算金额¥6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曾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5100
采购单位惠安县张坂镇松山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惠安县张坂镇松山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孙先生 158*****997
代理机构名称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泉州市坪山路云谷大厦后楼四楼(云谷建材市场对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小姐、曾先生 ********5100

  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受惠安县张坂镇松山村民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惠安县张坂镇松山村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程(一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惠安县张坂镇松山村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程(一期工程)

项目编号:WSZC********-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曾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51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惠安县张坂镇松山村民委员会

地址:惠安县张坂镇松山村民委员会

联系方式:孙先生 158*****99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小姐、曾先生 ********5100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坪山路云谷大厦后楼四楼(云谷建材市场对面)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受惠安县张坂镇松山村民委员会的委托,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对其所需的惠安县张坂镇松山村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程(一期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资质的合格投标人以密封标书的方式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WSZC********-1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采购项目:惠安县张坂镇松山村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程(一期工程)

4、本次采购项目预算审核价为¥680000.00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4)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5)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任何重大设计质量事故;未发生任何重大施工质量、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声明函)

(6)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否则为无效标);

(7)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10.2第五款。

自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17年5月2日(5个工作日)止,为招标文件提供(发出)和公告届满时间。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自公告之日起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北京时间)内到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内容及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泉州市采购招标网(http://www.qzcgzb.com)公告。招标文件每个合同包售价人民币300元(不含电子版、图纸),如需邮寄另加收邮寄费50元。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公告时间:2017年4月25日起至2017年5月2日

8、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4月25日起至2017年5月2日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5月17日下午3: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开 标 时 间:2017年5月17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张坂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中熙产业园里面)。

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1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网站上公布,针对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4、对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不满可拨电话130*****008 进行投诉。

15、采购人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58*****997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泉州市坪山路云谷大厦后楼四楼(云谷建材市场对面)

邮 编: 362000 传 真:****-********

联系电话: 刘小姐、曾先生 电 话:****-********

电子信箱:qzwscg@163.com网 址:www.fjqzws.com

保证金确认:陈女士

电 话:180*****503

开户名: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泉州清濛支行

帐 号:7343 1101 8260 000 5562

更多信息请关注泉州市采购招标网(http://www.qzcgzb.com)

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出具承诺书);(3)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4)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5)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任何重大设计质量事故;未发生任何重大施工质量、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声明函)(6)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否则为无效标); (7)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10.2第五款。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4月25日 08:30至2017年05月0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坪山路云谷大厦后楼四楼(云谷建材市场对面)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17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17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张坂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中熙产业园里面)。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整治 生活污水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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