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人及工程名称:隆尧县东方污水处理厂;隆尧县东方食品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隆尧县发展改革局以隆发改投资核字【2016】1号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东方食品城规划区内,滨河路南侧,北盐池路北侧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污水处理厂二期,主要建设粗隔栅及集水池、细隔栅及旋流沉砂池、A2/O生化池、二沉池配水井、二沉池、活性砂滤池、接触消毒池、鼓风机房、加药工房、污泥泵房、污泥浓缩脱水机房、储泥池。设计规模为日处理生活用水2.0万m3/d 2.3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2.4计划工期:60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 级及以上资质。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河北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 3.3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在承担国家和省重点的建设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监理任务期间,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4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满足冀建市(2011)552附件人员配备标准。 3.5投标单位应按照《关于调整投标企业及建造师信用信息收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办理河北省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卡,以便在确定中标单位后相关管理部门计取中标单位的相关信息。 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规定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ebgc.com)、邢台建设网违法行为记录(黑名单)(www.xtjsj.gov.cn)进行核实。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7外省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招标公告公示时间:2017年4月24日8:30至2017年4月28日 17:30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2017年4月24日8:30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17年4月28日 17:30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隆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 招标人代表:薛润雨(建设单位代表) 招标代理:乔金川、李平、韩晓伟、李鹏慧、孟庆民。其中乔金川任招标小组负责人。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隆尧县东方污水处理厂 地 址:隆尧县东方食品城 联 系 人:薛润雨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万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邢台市桥西区中华大街988号 联 系 人:李鹏慧 电 话:****-******* 电子邮件:wanxin*******@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