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电能量采集装置招标公告
北斗电能量采集装置招标公告
潮州供电局2017年第二批次营销类物资专项采购北斗电能量采集装置购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潮州供电局2017年第二批次营销类物资专项采购北斗电能量采集装置购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潮州供电局2017年第二批次营销类物资专项采购北斗电能量采集装置购置
1.3.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潮州供电局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方式:专项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 招标服务单位:潮州供电局
1.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017年潮州供电局小水电北斗卫星采集装置改造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 | 概算金额(万元) | 标包号 | 标包金额(万元) | 标书费 |
1 | 北斗电能量采集装置 | 69.4 | 1 | 69.4 | 100 |
备注:1、本次专项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附件《物资清单》。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 | 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
3 | 具有两年以上(含2年)供货业绩,其中业绩证明必须是对应所投物资的供货合同。 |
4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 | 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若注册资本金为外币,招标人采取双节点控制方式,即以报名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折算,或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标明的注册日期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计算,投标人满足任一节点控制方式折算的注册资本金要求的,均视为满足招标要求。 |
6 | 为防止厂家间出现围标、串标、关联交易行为,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废标处理或废除中标资格: 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b.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c.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d.同一控股单位的直属下属兄弟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
3.
专用资格: |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 |
1 | 代理商、经销商持有制造商授权文件。 | 北斗电能量采集装置 |
4. 报名要求
(1)报名投标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份),格式格式详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各一份),格式详见附件;
3、营业执照(含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若营业执照没有注册资本信息需打印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的企业信息)(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关联企业声明(原件一份),格式格式详见附件;
5、提供所投标的物两年以上(含2 年)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列表必须附上相应的供货合同。
6、提供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且所提供的质量保证体系涵盖范围包含所投标的物(提供相关证书)。
7、提供国家认可试验室出具的对应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或含有产品型式试验内容的检验/检测报告,或具备国内外行业权威机构颁发的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鉴定报告、认证证书等产品资质证明文件。
(2)报名时须带备以下原件用于验证使用:
序号 | 验证资料 | 备注 |
1 | 营业执照 | 原件备查 |
2 | 业绩证明材料 | 原件备查 |
3 | 提供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证书 | 原件备查 |
4 | 对应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或含有产品型式试验内容的检验/检测报告 | 原件备查 |
注:对于需提交验证用的原件,可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证件材料、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网站电子信息确认。
(3)报名时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
现场投标报名时间:2017 年4 月24 日至2017 年4 月28 日,每日09 时30 分至11 时30分,14 时30 分至16 时30 分(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 号大院10 号楼5 楼
2.
3.
5. 招标文件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4月24日09时00分00秒至2017年04月28日23时55分00秒进行标书购买(过期无法购买),购买成功后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前需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包含标书购买申请及财务人员确认通过),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标书购买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网总部)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5.2. 招标文件售价
(1)收费标准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标书费收取相关事宜:
①标书费采用转账或现场刷卡缴费(不收现金、支票)收取;
②注意事项:
(a)标书费采用现场刷卡缴费的,需在系统中提交标书费确认申请。
(b)投标人可在开标日到现场领取发票,从开标日起三个月内未领取的视同放弃领取。
6. 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系统试用过渡期内,商务、技术、报价投标文件需同时于开标现场提交纸质版1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文件打印)、电子版(U盘)1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PDF、BIN/FILE 文件)。
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包。投标人的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以包为单位单独递交。
(1)电子版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17年04月24日09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17年05月16日09时30分00秒。。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5月16日09时00分00秒至2017年05月16日09时30分00秒。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潮州供电局(副楼)培训楼物流中心5楼会议室 。
6.2. 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递交要求(以下资料均需提交原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若有)
6.3. 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5)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6)超出国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该企业经营范围的。
(7)违反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或本公告其它相关规定的。
8. 业务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10号楼2楼
招标代理机构:李工 联系电话:***-********-****
9. 监督和投诉
10.
11.
12.
(一)投诉提交方式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发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投诉书格式详见附件。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潮州供电局监察审计部
联系电话:****-*******
(三)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投诉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未具备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投诉。
(四)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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