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周至老县城自然保护区关于《2016年中央财政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贴资金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陕西周至老县城自然保护区关于《2016年中央财政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贴资金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陕西世纪鼎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陕西周至老县城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周至老县城自然保护区关于《2016年中央财政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贴资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设备、工程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周至老县城自然保护区关于《2016年中央财政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贴资金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JDXZB17414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周至老县城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地址:周至县二曲镇瑞光路98号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世纪鼎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99号锦绣华庭1205室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内容:第1包:设备、APP集系统开发、宣传影像资料、保护植物资源专项调查;第2包:中心保护站维护修缮。
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规格方案与要求”。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项目预算:第1包:93.7万元;第2包:76.4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其他要求详见各包招标文件要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4月24日至2017年4月28日17时止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在陕西世纪鼎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4、购买文件时,需携带公司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谢绝邮购。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5月16日14:30分
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投标/开标地点:陕西世纪鼎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倩倩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世纪鼎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工行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37000 22509 2000 62772
陕西世纪鼎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4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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